12月5日上午,记者从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常德现已初步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即将建成200个以上的乡镇垃圾中转站和5处垃圾焚烧设施。

目前,常德市已初步形成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管理模式,即“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常德在129个乡镇,1548个行政村建成运营127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已基本实现垃圾中转站乡镇全覆盖。计划2020年前,全市建成200个以上的乡镇中转站,全面覆盖全市乡镇,确保有能力将农村垃圾全部运输到县级及以上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同时,常德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治理和提标改造。常德市共有位于桃树岗、桃源县、澧县等地的7个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中,桃树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即将完工,桃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进行简易封场,津市、临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达到一级标准,石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达到二级标准。全市所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计在2020年前达到一级标准,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
此外,常德对部分生活垃圾实行焚烧发电,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常德现有3处圾焚烧设施,分别为: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常德经开区)、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澧县)、石门海螺水泥窑协同垃圾处理厂。目前,常德垃圾焚烧年处理能力为73万吨,尚不能满足常德市城乡垃圾年110万吨的消纳需求。常德计划新建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桃源)和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汉寿),并计划扩建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2019年年底全部竣工。所有项目投产运行后,常德市垃圾焚烧年处理能力将达到160万吨,能够满足常德市不断增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据常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振华介绍,《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推动和引领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工作,有力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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