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董事江晓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晓华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江晓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晓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同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补选新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江晓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江晓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0股,江晓华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5月修订)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
原标题: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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