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固废网获悉,12月19日,河北省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据悉,项目概况及要求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规模:
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再预留一条500吨/日生产线用地,仅考虑预留场地),建设规模为2条额定处理能力为5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烟气处理系统和相匹配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包括以下建筑物和构筑物:主厂房区(包含卸料大厅、垃圾坑、焚烧锅炉、烟气处理系统、汽机间、升压站等)、综合水处理区(综合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生产及消防蓄水池)、渗滤液处理区(包括调节池、反应池及综合车间等)、物料管理区(包括汽车衡及地磅房等)、综合办公区(包括综合楼、宿舍及食堂等)等。
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方式实施,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政府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约定本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服务。
4、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
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主要服务于任丘市域。
5、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2年)。
6、资金来源:由本项目的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建设时间:
招标人要求任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1000吨/日的建设期,从本项目核准后24个月(包括前期工作)内建成投产,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超过6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针对本项目的金融机构授信或贷款承诺函或信贷证明达人民币4.2亿元(含4.2亿元)以上;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全资或控股投资,建设并运营的采用炉排炉工艺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售电合同、环保验收文件为准);
4、至少有一个项目取得住建部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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