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办结施工许可证。
为有效解决青田县城镇生活垃圾日益增加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推进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落到实处,青田县人民政府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为业主单位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于2017年12月签订了BOO特许权协议。
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西村村,占地面积约57亩,总投资约2.9亿元。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技术发电,主要焚烧处理青田县全县辖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0吨,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为12MW。年垃圾最大焚烧处理能力为18.25万吨,年发电总量6000万度以上。项目将作为青田县城市环卫基础建设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田县政府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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