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固废网获悉,12月26日,山西省古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发布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据悉,项目概况与申请人要求具体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古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编号:BXDZC2018-007-1
项目备案编号:2018[172]号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古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涉及2个子项目:
项目一:古县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项目二:古县县城生活垃圾100t/d处理工程;
项目内容包含了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移交及配套的进度、质量、投资的监管和项目融资等。
采购内容范围: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回报机制,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委托的出资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为15411.38万元。
本项目采用BOT的模式进行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本项目拟由古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出资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投资人共同成立SPV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总投资的20%)为3082.28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授权出资人按股权比例注入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616.46万元,占资本金比例20%,社会资本方出资2465.82万元,占资本金股权比例80%。本项目其余80%的资金由资本方负责筹措。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
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有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至少需包含垃圾转运服务内容)运营维护或投资建设等方面的业绩经验;
(2)投标人具有县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国家级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清洁清晰行业资质证书;
(3)公司上年度总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需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需要满足3.1条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需满足3.2条特殊条件要求)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方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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