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对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公示
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罗晓丽
电 话:010-68205339
传 真:010-68205363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9年1月3日
附件1
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2
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3
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4
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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