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秋冬季错峰生产限控规定。对于企业以处置危险废物为名不执行水泥生产限控规定的,一经发现,各市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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