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承保保险机构名单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环法字〔2018〕2号)及《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保监函〔2018〕152号)文件精神,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选定条件和评分标准,已于2018年5月25日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等六家省内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作为试点工作的承保保险机构,现将共保体机构名单予以公告。请各试点企业在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投保工作。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陆续出台约束措施及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共保体成员机构名单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海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共保体成员机构名单
1.主承保保险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共保保险机构: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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