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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万人 ,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

分类:固废观察 > 热点观察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5日 21:23    作者:固废观察公众号    文章来源:

14日,国新办召开春节后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张雪樵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监督,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检察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的整体发展态势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从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环节来看,此类案件大幅上升。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5095人,比2017年上升了51.5%;起诉42195人,比2017年上升了21%。

二是此类犯罪案件的罪名相对集中,一个是滥伐林木犯罪,还有一个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这两类犯罪就占了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全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的50%。

三是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上升迅猛,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非法采矿案件人数和案件数都比2017年分别上升了190%和145%。

此外,最高检还以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指导。据统计,2018年,最高检单独或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了长江流域系列污染环境案等56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林业和草原局对10起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挂牌督办。最高检还挂牌督办了湖南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6·21”犯罪案件。


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面,2018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550件478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3140件3942人。


为了避免“案子办了,人也判了,污染依旧”,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检查工作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综合考虑实际修复等因素,对案件作出相应处理。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2327个,建立各类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59个。2018年,共补植复绿树木8591万株,增殖放流鱼苗7467万尾,恢复耕地8.4万亩,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元。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给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案件59312件,约占全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一半左右,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521件,经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7%,督促被毁损污染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得到修复210万亩。张雪樵说:“中国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能够解决公地治理的世界性难题,这是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创之处,也是生命力彰显的所在。”



2019年1月,最高检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正式组建第八检察厅作为承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专门机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设立公益诉讼专门检察机构的目的,就是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提供组织保障。“我们筹建以来,推动了在全国基层院实现公益诉讼办案的全覆盖,同时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胡卫列说,前不久,最高检与九部委联合下发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意见,解决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过程中与行政机关共同面临的很多具体问题,地方检察机关也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出台了很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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