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01330)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平阳二期项目备案的议案》,同意对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PPP项目予以备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汕头公司变更增资方案的议案》。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汕头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公司持股75%,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蓝洋环保”)持股25%。同意调整汕头公司增资方案,由公司对汕头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改为公司与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汕头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