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了解到,根据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共修改充实83处(有的修改综合了多条意见),其中有13项修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在2019年工作任务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部分,补充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坚持源头治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
此外,将“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改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推广绿色建筑”改为“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持续抓好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改为“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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