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一度将渗滤液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种行为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后被禁止。

去年10月起实施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明令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然而去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沪期间,发现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仍将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外运处理。
经过半年多的整改,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园区不仅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渗滤液的就地净化处理,还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从根本上减少了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渗滤液的产生量。
生活垃圾渗滤液就地净化处理:渗滤液不外运,就得自行就地处理。
6月20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走入港沿公路上已经封场的崇明生活垃圾填埋场1号库区,发现入口处多出一套全新的渗滤液处理设备,这套设备今年6月刚投运,日处理能力达100吨,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该设备的净化,产生的达标污水可直接排放入长江。在此基础上,投资约7000万元的园区污水处理厂预计两年内建成,规划占地面积33亩,日处理能力可达400吨。

6月刚投运的渗滤液处理设备,作为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的过渡
生活垃圾渗滤液是生活垃圾经过堆积发酵后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其污染物浓度以及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甚于普通污水。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颜益成告诉记者,此前,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规划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其自行处理的渗滤液,相关污染物的排放质量浓度始终无法达到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因此园区一度将渗滤液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种行为在《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后被禁止。
生活垃圾填埋场就地处理渗滤液,可以降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也能降低渗滤液在运输途中被偷排或不规范排放的可能,但这样做,填埋场除了要提高自身的渗滤液净化处理能力,还要做好雨污分流,否则在多雨季节会造成渗滤液外泄,直接影响周边环境。
记者注意到,崇明生活垃圾填埋场2号库区原有的污水坑上,已经加盖了一层黑色的防水膜,并用绳索和重物加固,防止雨水直接冲刷污水坑造成二次污染。在这些黑色防水膜覆盖的“丘陵”边缘,一条新的雨水渠正在建设,将来的雨水将落在防水膜上,由高往低流入渠内,而不是渗入垃圾堆,产生新的渗滤液污染。

2号库区原有的污水坑上,已经加盖了一层黑色的防水膜

在建的雨水渠
焚烧发电破解渗滤液减量难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渗滤液问题,必须在渗滤液减量上动脑筋。要减少渗滤液,就要降低生活垃圾填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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