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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关于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分类:产业市场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11:06    作者: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太原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关于加快工业集聚区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部门、清徐县环保局: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是2017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市政府下达给各开发区和有关县(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7〕35号)、《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政发〔2015〕47号)和《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并政办发〔2017〕4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扎实推进,确保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名单见附件1)建设完成工业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排口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施调度制度,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市局,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

三、逾期未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国家环保部将根据考核情况,采取园区区域限批、取消园区资格等处罚措施。

附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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