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甘肃省中心大局,促进“美丽甘肃”建设,5月15日,省检察院通报了2019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为全省绿色发展崛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这十项举措分别为: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破坏情况、主观恶性程度以及恢复生态环境原貌等情况,作为不捕不诉和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
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及时摸排发现一批案件线索,认真开展监督,切实筑牢西部生态屏障。挂牌督办重点案件。
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行政诉前案件“回头看”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逾期不回复、虚假整改落实、事后反弹回潮,检察建议多头滥发、制发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起诉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高度关注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执行,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补植复绿、恢复地形地貌等情况,对不执行、不及时执行以及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执行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切实保护。
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衔接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重点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管辖、司法办案协作和工作沟通交流等问题,不断推动祁连山、秦岭、六盘山、黄河、嘉陵江等跨区域大山大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一体化生态检察保护格局,切实推动“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的有效提升。
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从事后处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不断推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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