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603568)5月1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闽清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闽清公司”)与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投资建设福建省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签署《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协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41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投资于该项目。项目主要处理闽清县生活垃圾,总规模为600吨/日,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规模为300吨/日,二期规模为300吨/日。项目采用BOT的合作模式,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暂定),运营期28年(一般情况)。项目所在地为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边。
闽清公司负责该项目生活垃圾发电厂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该项目一二期土建部分均在一期建设时一次性建成,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约为24个月。
伟明环保表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固废处理业务发展规划,本次签署特许协议有助于增加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拓展福建省固废处理市场,提高公司未来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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