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州盐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800吨/日,建设两台400吨/日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配1台18兆瓦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机组年运行不小于8000小时。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方式实施,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政府的特许经营方式。
招标范围:盐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服务于盐山县、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等三县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生活垃圾。 注:本次特许经营权招标只覆盖于盐山县县域。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要求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达到正常运营,运营期28年;招标人要求盐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期,从签订合同日开始 (包括项目前期工作)。 资金来源:由本项目的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设地点: 拟选址在盐山县正港工业园区内,原河北大本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置。
据悉,为了保证盐山垃圾焚烧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招标人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和信誉要求均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不仅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为净利润大于零,而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银行授信额、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金额达到3.23亿元。
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的除外)也不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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