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贵州遵义绥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采购预算2.4亿元,开标时间定于7月26日。
公告指出,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绥阳县蒲场镇老水泥厂内,规划用地约65 亩,规划建设1×400 吨/日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次性规划实施,建设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垃圾焚烧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
本项目拟采取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运作,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28.5年。
申请人的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单座焚烧发电厂且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为机械炉排炉)1个及以上的业绩;
(3)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相关的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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