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到2019年8月1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光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期
采购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19)2号
项目概况:扩建一期工程,新建一座总处理规模6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采购内容:由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附属设施,提供稳定可靠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共服务。
.采购需求
项目全生命周期:29年,其中建设期1年。
投资概算:二期总投资约3.08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模:本项目处理规模600吨/日。
项目地点:光山县寨河镇罗湖村
运作模式:PPP模式
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邀请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应自愿申请参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应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日处理规模为600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或施工业绩。如果是投资业绩,申请人持股比例需不低于50%,提供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或PPP合同;如果是施工业绩,提供施工承包合同。
技术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等。
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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