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我部起草了《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马牧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
1.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相关资料下载: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及《生态环境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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