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人,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分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工程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先期建设;项目后续工程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及市政污泥、建筑废弃物等处理设施,适时建设,预留建设用地。本次特许经营权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全部内容,项目一期工程需编制完整实施方案,项目后续工程仅需编制规划方案。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政府的特许经营方式。政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接受中标人垃圾处理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本项目主要服务于永清县域全境。
建设地点:永清县高新区。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拥有1个稳定运营的处理规模600吨/日以上(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需提供项目已成功运营的证明材料(该项至少提供以下一种:环保验收证明或垃圾处理费结算凭据或电费结算凭据)。
业绩认定范围:投标人自有业绩,即投标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应超过50%)。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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