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一些地方的环保“一刀切”行为泛滥,对正规合法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生态环境部多次强调,“一刀切”行为是“平时不作为,临时抱佛脚”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实际上,“一刀切”问题也是环境执法规范的问题。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环境执法提出了新的规范要求。
比如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在精简规范许可审批事项中,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受理、批复等情况等。
除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还表示,将在2020年年底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今后将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模型,推行热点网格预警机制,提高监督执法的精准性。
《意见》要求健全宽严相济执法机制。今后将出台关于做好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工作的意见,让守法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让违法企业付出高昂代价。
“定期评定并发布生态环境守法‘标杆企业’名单,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监管频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意见》指出,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联合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针对“一刀切”,《意见》特别提出统筹规范生态环境督察执法,严禁为应付督察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措施,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生态环境部还提出,重视并解决好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坚决避免处置方式简单粗暴,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和应对督察执法考核时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切实解决一批企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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