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42-2019)、《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和《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具体如下: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040-2019);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抑制型离子色谱法》(HJ 1041-201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42-2019);
四、《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HJ 1043-201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HJ 1044-2019);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45-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0月29日印发
原标题: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溴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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