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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成效渐显之后,烟囱“白烟”到底要不要消除

分类:行业热点 > 大气防治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0日 13:34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王志轩表示:消除烟囱“白烟”是舍本求末得不偿失。
 
  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也提出,不得强制要求治理“白色烟羽”。
 
  资料显示,这股“白烟”也称白色烟羽,是在燃煤电厂烟气脱硫中产生的,湿法脱硫工艺使烟温降低,湿烟气经烟囱进入大气环境,遇冷凝结成微小液滴,便产生了白色烟羽。那么,这样的“白烟”是否会对空气造成污染呢?
 
  燃煤发电厂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颗粒物排放量较多,认识到这一点,我国从2014年开始,针对火电燃煤机组开始“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17年底,已成功对5.9亿千瓦现有煤电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提前超额完成政策目标。
 
  到2018年,煤电烟尘排放量降至21万吨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降至99万吨左右;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96万吨左右,比峰值均下降在90%以上,表明了我国污染控制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力度不断强化。
 
  除了“白烟”以外,还有有颜色的烟气,其中含有有三氧化硫。据了解,超低排放所采用的的低低温电除尘、复合塔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等技术,在有效控制常规污染物的同时,对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也有很好协同去除效果。
 
  烟囱中排放的“白烟”,对于治理设施质量合格的超低排放机组来说,其成分以水雾为主,污染物浓度很低,对环境质量无直接影响,属视觉污染
 
  同时,在治理白色烟羽时,往往需要采用冷凝或加热等技术进行处理,其中,烟气加热消白需要消耗能量,增加能源消耗;烟气冷凝消白的方式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情况下这种效果有限。可以看出这几种方式,不但对控制污染物排放作用不大,如果加上把治理所消耗的元素和用电的污染量计算在内,还间接增加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众所周知,湿烟羽治理措施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以天津、上海、河北等已实施湿烟羽治理政策的地区为例,估算改造投资费用约320~680亿元。有的企业在安装使用除尘除硫装置设备后,为了满足烟囱的排烟效果,又增加了鼓风机等相关设备,又增加了治理成本。因此,在燃煤电厂普遍实现超低排放基础上再进行消除湿烟羽,总体上是盲目的、得不偿失。
 
  另外,随着火电厂污染防治进程的加快,目前火电厂应用脱硫脱硝技术可以将所产生的副产品进行再次利用,有效的避免了二次污染,实现了火电厂节能环保的目的,使火电厂的生产可以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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