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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华遥感与地面监测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1098-2020)

分类:产业市场 >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6日 16:12    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和指导我国淡水水体藻类水华监测和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水体藻类水华的遥感监测方法、地面监测方法和水华程度评价方法等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2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12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水体蓝藻水华遥感监测方法、地面监测方法和水华程度评价方法等内容。甲藻、硅藻及其他藻类水华监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淡水湖库水华监测、评价与管理。其他淡水水体的水华监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监测目的
 
  采用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开展水体的蓝藻水华监测,获得水体中蓝藻水华的空间分布位置,计算蓝藻水华面积及其所占水体面积比例,据此评价水华程度。
 
  监测原理
 
  采用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监测蓝藻水华主要是基于正常水体光谱与发生水华水体光谱的差异。蓝藻水华暴发时,藻类聚集在水体表面,因其对红光波段的强吸收导致产生的红光波段反射率较低,在近红外波段具有类似于植被光谱曲线特征的“反射峰平台效应”,近红外波段反射率较高。而正常水体对近红外波段有强烈的吸收作用,导致反射率较低。因此,通过计算植被指数可以区分水华和正常水体。
 
  监测内容
 
  水体面积、蓝藻水华面积和空间分布位置。
 
  监测频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测频次,条件允许时建议每天开展监测。
 
  监测技术流程

  (全文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环境保护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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