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的条件。
其中,此前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第一至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对于2016年3月后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想进入补贴清单,分享可再生能源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根据文件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应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并为下一批补贴清单审核发布做好准备。
政策原文:


来源 | 财政部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