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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 | 与日本相比,宁波垃圾分类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分类:固废观察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7日 22:29    作者:固废观察公众号    文章来源:固废观察公众号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对浙江工作提出新目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重要窗口”的“全面”实现,绝不是敲锣打鼓就能够轻易实现的,必须为之付出巨大的艰苦的长期的努力。垃圾分类作为展示城市形象与面貌的重要工程,是突显“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国际形象起着影响作用,是难以量化的非物质的国家利益




垃圾分类现状

2017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高达21520.9万吨。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可以预见的是,生活垃圾总量将会进一步提升。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截止至2030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可能突破3亿吨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与垃圾处置,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绿色治理体系。

垃圾分类作为绿色治理一个重要环节和重要内容,某种意义上是绿色治理的一个缩影,垃圾分类的成败与能否成功唤醒群众绿色意识,关乎绿色治理的成败。宁波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居于全国前列。可当我们把视角放在全球,宁波垃圾分类工作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这一方面,已经实行垃圾分类40多年的日本或许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日本垃圾处理政策

历史演变

 日本垃圾分类处理政策的演变,大致可沿着“末端处理→源头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循环”的渐进式演进,反映了日本对垃圾处理认识的不断转变与提高。

(一)末端处理阶段

20世纪70年代前,日本均处于“末端处理”阶段。1900年,日本颁布《污物扫除法》,明确政府对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这时候的垃圾一般作填埋或堆肥处理,小部分作焚烧处理,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共卫生问题,预防垃圾中的微生物引发的传染病。

▲日本街头垃圾桶

20世纪50年代,日本战后经济出现复苏,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剧增,垃圾排放量也随之增加。1954年,日本制定了旨在“处理污物、清洁属地、解决公共卫生、改善生活环境”的《清扫法》。这部法令规定了以市区为特别清扫区域、以市町村基层政府为清扫实施主体,至此建立起了由市町村基层政府负责、以市区为特别清扫区域的垃圾处理体系在日本初步建立。

随着经济的腾飞,垃圾也大量产生,但是垃圾处理设置的落后,导致了大量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处置。又由于化肥的使用,农村开始拒收粪便,于是出现粪便倾泻进大海的现象,一度导致东京湾恶臭难闻。

1951-1962年,东京垃圾处理总量中80%是填埋处理,又因日本地形狭小,其中70%又利用大海填埋。粗暴的填埋处理导致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如恶臭、环境恶化、疾病等。

▲今天的东京湾夜景

为此,日本工会组织“自治劳”发起“城市清扫改革运动”,要求国库出资改善城市垃圾和粪便处理设施。为响应此项运动与迎接64年奥运会,日本政府于63年出台《生活环境设施整备进紧急措施法》,此后厚生省又据此制定了《生活环境设施整备五年计划》

可垃圾焚烧装置的安置又产生了巨大问题,没有人愿意政府在自家居住区附近建设垃圾焚烧厂,东京都杉并区居民与江东区梦之岛居民就垃圾焚烧装置的安装问题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垃圾战争”

“邻避”运动的盛行促使日本政府反思现行的垃圾处理政策,并意识到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的缺陷,并决意改变垃圾处置方式。

(二)源头分类阶段

1970年11月,日本召集第64次临时国会,专门审议公害相关法案达14项之多,也因此被称之为“公害国会”。包括修订《公害对策基本法》,制定《废弃物处理法》废除《清扫法》等。其中《废弃物处理法》将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标志日本进入源头分类阶段此项法案明确了垃圾处理单位,市町村负责生活垃圾的处理,生产企业负责工业垃圾的处理。

1971年,日本厚生省发布《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法律的施行规定》,对各类有害物质均制定了有关的处理细则。同时,各地地方政府也相继成立了专门应对垃圾处理的组织机构。

▲“丰岛垃圾事件”纪念馆内部陈列(图源见水印)

虽然有严格的法律作为支撑,但是恶意倾倒垃圾与违法填埋工业垃圾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如1975年东京多地因填埋六价铬矿渣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以及被成为日本国内最恶劣案件的“香川丰岛事件”这些事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使日本社会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

为减少垃圾排放量与最终处理量,垃圾必须由“废物”向“资源”进行转变。要将垃圾作为“资源”加以利用,就必须调整垃圾处理政策,将重点从末端处理转向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源头治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排放、分类回收和分类处理。

(三)回收利用阶段

1991年,日本大幅度修改《废弃物处理法》,首次提出抑制垃圾排放和垃圾再利用,确定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原则,规定了在减少垃圾排放、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国民责任。同年,制定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这些法案的制定标志着日本垃圾处理进入回收利用阶段,开始实施“垃圾循环利用”的国策。

1991年修改的《废弃物处理法》中特别规定了“特殊管理工业垃圾”的管理制度,对违法处理“特殊管理工业垃圾”的企业当事人处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罚

1993年又制定《环境基本法》,推进垃圾循环利用;1995年颁布1997年实施《容器包装循环利用法》,规定必须由消费者进行分类、市町村收集、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1998年颁布2001年实施《家用电器循环利用法》,规定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和空调等废弃家电必须由消费者承担回收利用费、生产企业回收再利用。

▲日本工作人员在处理垃圾

在这一阶段中,日本垃圾处理中循环利用率上升,最终处理率下降。其中包装容器循环利用率大幅提升,如纸质包装盒、塑料瓶和玻璃瓶循环利用率分别由1993年的53%、0.4%和55%上升至1999年的56%、23%和79%

此外,尽管垃圾循环利用率提升、垃圾处理量下降,但是相比于日本紧缺的垃圾填埋场,垃圾最终处理量的绝对数仍然是巨大的。由此,1999年,日本发布《环境白皮书》,其中明确表示:日本不能满足于已取得的垃圾循环利用成效,必须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垃圾中的有用部分,节约资源,减轻环境负荷,全力建设循环型社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循环利用阶段

2000年,日本颁布《循环型社会促进法》,并制定《新环境基本计划》修订《废弃物处理法》和《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明确了垃圾最大限度循环利用顺序原则:抑制垃圾产生→垃圾再利用→垃圾再生利用→垃圾焚烧回收热能→垃圾最终安全处理,并从法律层面将垃圾中的有用部分看作“循环资源”,确立了建立“循环型社会”的目标。2003年,日本制定《促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基本计划》,明确了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政策和计划。这标志着日本垃圾分类进入循环资源阶段。

2001年,日本实施了《食品循环利用法》《多氯联苯(PCB)特别措施法》《绿色采购法》。2002年,实施了《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2003年,实施了《工业废弃物特别措施法》。2005年,实施了《汽车循环利用法》。2013年,实施了《小型家电再生利用法》。由此,基本法统率综合法和专项法的垃圾处理法律体系在日本业已形成。

▲宛如漫画的日本垃圾处理厂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从2000年的5483万吨j减少至2017年的4289万吨,下降了21.8%;人均日排放量从2000年的1185克减少至2017年的920克,下降了22.4%末端处理量从2000年的1051万吨减少至2017年的386万吨大幅下降63.3%循环再利用成效显著,资源回收率从2000年的14.3%上升至2017年的20.2%。

2018年,日本发布了《第四次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明确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

日本垃圾分类

特点


(一)严密的分类制度

日本约60%的市町村分为10类以下,40%的市町村分为11类以上,大多分为8类。横滨市分为10类,上胜町分为44类,所泽市高达70类

横滨市分发给居民的垃圾分类手册长达27页,包含条款518项。如:口红属可燃物,但用完的口红管属小金属物;水壶属金属物,但12英寸以下属小金属物,12英寸以上则属大废弃物;袜子,若为一只属可燃物,若为两只并且“没被穿破、左右脚搭配”则属旧衣料;领带也属旧衣料,但前提是“洗过、晾干”。

德岛县上胜町计划于今年实现“零垃圾”目标。

▲上胜町垃圾分类方法

在日本,处理一个纸质牛奶盒需要5个步骤。1.将牛奶喝完或倒掉;2.使用清水清洗牛奶盒;3.放到通风处晾干;4.将晾干的牛奶盒剪开整平;5.交给定时上门回收的工作人员。

通常,处理一个饮料瓶也需要5个步骤。1.喝光或倒光;2.使用清水冲洗饮料瓶;3.去掉瓶盖,撕下塑料包装;4.踩扁,便于回收;5.根据规定在“资源垃圾”日放到指定回收点,或丢进塑料瓶回收箱。

(二)严格的监督制度

纷繁的分类和回收规定之所以得到很好的实施和贯彻,原因在于日本严格的惩罚监督机制。
1.处罚措施严厉。日本数目繁多的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条文都明确了乱分垃圾的处罚措施,在日本乱扔垃圾被成为“不法丢弃”,将依法判处5年以下刑罚,或1000万日元(约66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果是企业法人非法丢弃产业废弃物,最高处可以1亿日元(约660万人民币)罚款。

▲日本垃圾分类处罚措施

2.基层监督到位。日本很多地区均实行垃圾袋实名制,此项制度促进了垃圾分类源头责任的明确。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的垃圾袋,回收点管理员会在垃圾袋贴上提示贴纸并拒绝回收,并需重新进行分类。在千叶市,居民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管理员会依次采用上门指导、劝诫、罚款三步措施,以贯彻垃圾分类政策。
3.舆论氛围强大。日本法律规定公民皆有举报乱丢垃圾者的义务,如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其必定成为众矢之的,在日本这样一个重名誉重名声国家,这是不可接受的。
(三)深入的宣传教育
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日本的各个市町村均设有废弃物指导员、回收员和分类推进员来推进垃圾的处理、回收和循环利用。为更好推进垃圾分类的推广,地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员召开大量住民说明会。据统计,一些大城市6-12月的时间里,平均要召开1800-3000次垃圾分类专题住民说明会。
2.注重居民意见收集。日本政府鼓励民众参与到垃圾回收管理过程中,注意倾听、收集居民意见,及时对垃圾分类政策法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政府还及时把垃圾分类取得的成效发布给民众,如垃圾分类焚烧工厂成本降低,循环回收率提升等,共享共治提升了民众的主人翁意识,强化了舆论监督的力量。
3.贯穿教育历程始终。日本幼儿从出生开始,就接受垃圾分类的耳濡目染,模仿家长进行垃圾分类。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小学低年级设立的合科教学中,就一直把环境教育列入其中。现如今,日本幼儿园至高中,环境教育几乎贯穿全程,学校会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当地垃圾处理厂,了解垃圾排放量、处理能力以及分类不当造成的回收困难结果。

▲日本某地垃圾回收时间表

(四)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日本生活垃圾实行有偿回收制度,具体有计量收费制、定额收费制和定量免费制等。计量收费制是按照生活垃圾排放数量(体积)计价收费,具体可分为一般计量收费制和累进计量收费制。

定量免费制是排放者可以免费排放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超过限额的部分则需按计量收费;定量免费制还催生出一种补助收费制,即在定量免费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排放量未达限额的排放者相应补助。定额收费制即对排放者规定内的生活垃圾排放量收取固定费用,超出部分计量收费。

▲日本垃圾分类部分细则

其中计量收费制效果较好,其他两种制度效果一般不明显。根据调查分析得知,计量收费制会使农业都市垃圾人均排放量下降21.2%;收费制度上升1%,垃圾人均排放量则下降0.082%

宁波垃圾分类现状

1.基础设施和收运体系日益完善。宁波成为全国首个拥有完整分类处置设施的城市,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厂5座,在建3座,餐厨(厨余)厂3座,就地处置点位120余个,日处理能力突破1万吨。中心城区6座大型分类转运站全面投用,17座老旧小型中转站逐步关停改造,成为可回收物收集站、环卫工人休息点等环境友好型设施。
2019年,宁波中心城区全年处理餐厨垃圾19万吨、厨余15万吨,其他垃圾199万吨,有害垃圾39.56吨。低值可回收物以“搭把手”智能回收为平台,设置点位1630余个,全年累计回收量达5.62万吨,完成垃圾减量约4.05万吨。
2.全面分类氛围正在形成。“垃圾分类”入选2019年度宁波市十大热词之一,市民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97%。绝大多数小区均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栏,市分类办设置“绿榜”,对各街道社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分,奖优罚劣。

▲宁波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3.基层组织作用不断凸显。相比于日本基层组织,宁波各街道社区工作者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加。绝大部分小区会上门入户指导进行垃圾分类,对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家庭,会进行二次上门指导。每一个垃圾桶与点位旁,均设有督导员监督垃圾分类质量状况。
4.垃圾分类质量不高。目前来说,宁波市垃圾分类质量偏低,影响厨余垃圾厂沼气产生。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厨余垃圾中的有机质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用于产生沼气,继而产生经济效益,这就对分类质量提出了要求。如果分类不达标,需进行人工二次筛选,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日本垃圾处理

对宁波的启示


1.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督体系。对违法倾斜垃圾、不分类、企业垃圾、有害垃圾等各类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明确基本责任义务。做好混收混运监督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和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评价挂钩。

2.利用市场力量,发挥市场杠杆作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以“污染者付费”为指导思想的垃圾分类收费机制,用市场杠杆促进全民精准分类。采取垃圾大型处置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可回收废弃物补贴回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等经济手段,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经费投入,促进公众、企业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实现垃圾循环利用。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垃圾分类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日本垃圾分类从上世纪70年代起步,将垃圾分类教育融入到整个教育体系之中,每一个学生耳濡目染,从小将垃圾分类作为一种习惯。同时发挥新媒体作用,形成宣传媒体阵地与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

[1]钟锦文,钟昕.日本垃圾处理:政策演进、影响因素与成功经验[J].现代日本经济,2020(01):68-80.

[2]罗喆,吴婉.日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及其对宁波的启示[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9,21(06):94-96+102.

[3]李维安,秦岚.绿色治理:参与、规则与协同机制——日本垃圾分类处置的经验与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20(01):52-67.

[4]百度百科--垃圾分类

[5]其他网络素材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来源 | 宁波垃圾分类
排版 | 万梓薇
校对 | 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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