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起草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大气环境司赵春丽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61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王宗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5203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wang_zs@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5.《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标题: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