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距离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整整十年。这十年里,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发生了哪些变化?各水污染物削减情况如何?

注:单位(万吨)
a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指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指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废水(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
从总量来看,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相比,我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均得到大幅削减,分别降低了29.21%、44.28%、35.68%与25.46%,我国水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工业源占比大幅下降,农业源、生活源依然是主要排放源。
图1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源和生活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来源占比
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未报告种植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就化学需氧量,农业源、生活源还是其主要排放源,两者排放量合计2050.57万吨,占比高达95.64%(表1)。其中,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主要源于畜禽养殖业,其排放量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3.76%(图1);在生活源中,城镇生活源与农村生活源的排放量则基本持平(图1)。
在这十年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从564.36万吨降低到了90.96万吨,排放量占比从18.63%降低至4.24%(表1)。此外,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在这十年间也十分显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32.46万吨降低到了2.45万吨(表1)。
农业源大幅削减,生活源、工业源需进一步关注总氮去除。
图2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源和生活源
总氮排放量来源占比
就氮素污染物(氨氮和总氮),农业源、生活源排放量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相比均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同。
对农业源,总氮排放量由270.46万吨降低到了141.49万吨,降幅高达47.69%(表1)。对生活源,氨氮排放量由148.93万吨降低到了69.91万吨,降幅高达53.06%,但总氮排放量仅降低了27.62%(表1),总氮去除形势依旧严峻。现阶段,农业源中氮素污染物主要来自畜禽养殖业和种植业,而生活源中氮素污染物主要来自城镇生活源(图2)。
在这十年间,工业源的氨氮去除成效极其显著,由20.76万吨降低到了4.45万吨,降幅高达78.56%(表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工业源氨氮污染物排放量仅占总氮污染物排放量的28.58%。
图3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源和生活源
总磷排放量来源占比
就总磷而言,当前农业源与生活源排放量的占比相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并无较大差异,分别占总磷排放量的67.21%与30.25%(表1)。虽然排放源占比并未发生太大变化,但在这十年期间总磷排放量削减幅度较为显著。农业源总磷由28.47万吨降低至21.20万吨,降幅25.54%;生活源总磷由13.8万吨降低至9.54万吨,降幅30.87%(表1)。然而,与其他水污染物相比,总磷降幅相对较小,总磷污染物的控制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现阶段,农业源总磷排放量主要源于畜禽养殖业(56.46%)和种植业(35.94%),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以城镇生活源(61.32%)为主(图3)。因此,未来总磷污染控制时,应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排放源。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此次普查围绕“污染源在哪里,排什么,如何排和排多少”四个关键问题,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总体来看,我国水污染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也反映了一些问题,比如总氮脱除困难等。相信本次污染源普查所反映的规律与成果,将为我国“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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