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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色包装通用规范》7月17日起实施

分类:产业市场 >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14:31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2020年6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省级地方标准,7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了商品的绿色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设计、材质要求和包装物再利用等内容。
 
  对于包装的基本要求有5条:
 
  1、包装材料使用应适当,防止过度包装。
 
  2、大众化的普通日用品、食品、服装、儿童玩具等应采用简易包装。
 
  3、应鼓励生产企业在包装设计环节,考虑流通因素,减少二次包装。
 
  4、应在包装上标明回收标志,应根据包装上的回收标志进行分类处理。
 
  5、宜采用可复用、可回收和再循环的包装。
 
  在包装设计上,一方面是针对规格、尺寸、用量,根据不同的商品确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填充物宜采用充气塑料泡,不应使用碎泡沫,同时减少二次包装层数、减少胶带使用等。
 
  就材质来说,规范要求,宜采用单一材质,或采用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应选用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同样也要量体裁衣,宜简则简。
 
  而包装的再利用可以分为重复利用和回收利用两种,如不能进入循环产业链中的,应当进行降解处理,根据包装说明上的“可堆肥”“可降解”等提示分类处置。规范还指出,“应采取生物降解、光降解”。
 
  附录绿色包装途径、绿色包装材料种类。
 
  其中绿色包装材料种类介绍了可食性包装材料、可降解塑料、水溶性包装材料以及重复再用&再生的包装材料。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明确表示,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要求加快制定全省快递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争创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示范试点。
 
  目前,浙江正在创建全域“无废城市”,《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中也提出,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
 
  此时,《绿色包装通用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为浙江省“无废城市”的创建查缺补漏,提供发展助力。
相关资料下载:DB33T2261-2020绿色包装通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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