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看河南延津如何把秸秆变废为宝

分类:固废观察 > 固废处理    发布时间:2020年8月3日 10:03    作者: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秸秆处理是小麦种植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以生产强筋小麦著称。在处理秸秆这类农业废弃物上的探索为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今日工作参考栏目为您带来,河南省延津县把秸秆变废为宝、化废料为原料的经验。

1.jpg

秸秆换化肥,让农民从“偷着烧”到“自愿交”

2018年以来,延津县按照新乡市政府部署开展秸秆离田项目,试点“农业运营公司+收储中心+农户收购站”的发展模式,在全县4个乡镇设立20个秸秆收储运示范点,个人自发性秸秆收储点若干个。将秸秆禁烧工作由堵变疏,引导农户将秸秆送到草场,解决秸秆无处存放、乱堆乱放等问题。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将秸秆运到回收试点,平均一吨秸秆可以换一袋有机肥。投入运营以来,这些示范点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除了换来化肥,绿色环保秸秆处理模式也改善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在试点工作开展后,村里烟雾消失,秸秆也不再到处堆积。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村民的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升。

同时,试点工作实施当年就为农民增收210万元;带动贫困户100余人就业,人均增收近1000元;同时带动农机手及农民劳动作业实现收入130多万元,实现税收近20万元。

2.jpg

利用秸秆发电,延津县从单打独斗到引入社会化资源

早年,为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延津县财政投入资金719万元用于农民建池补贴,建成沼气池4万余座,河南省仅有的两个“生态富民工程”试点村均在延津县。石婆固镇南郑庄村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把秸秆粉碎以后代替人、畜粪便作为沼气原料发展沼气,设计出搅拌装置,提高沼气产气率,走出了一条没有饲养业也能发展沼气的新路子,项目成果得到省政府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然而仅凭农民自建的沼气池并不能消化数量如此巨大的秸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延津县选择了引入社会化资源。

当前,延津县正在多渠道全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该产业园位于延津县中南部,涉及10个乡(镇、街道)和1个产业集聚区,小麦种植面积53.5万亩,是小麦产业的核心区域。其中,秸秆资源化利用园是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延津县正在与河南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合作,规划建设“延津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压缩小麦秸秆为主要燃料,代替煤等化石能源进行火力发电。

据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利用秸秆、玉米芯、花生秧等农林废弃物发电是生物质发电的形式之一。与传统火电相比,除了燃料属性不同外,生物质发电原理、生产方式及电能质量没有差别。而且生物质燃料平均含硫量远小于煤,燃烧产生的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很低,与生物质自然分解条件下的排放量相当,是一种环保清洁的发电技术。同时,秸秆收集、运输和储存各个环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能够给农村地区创造数量相当可观的就业机会。农民把粮食等主产品出售后,还可把秸秆卖给电厂,增加收入。而秸秆燃烧后的底灰、炭灰是一种优质有机肥料,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元素,将底灰、炭灰返还到土地,又可降低农民施肥成本。

据了解,“延津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占地面积212.47亩,总投资4.4亿元,劳动定员156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消耗农林废弃物45万吨以上,年发电量2.4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2.16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10蒸吨/小时,居民供暖面积150万平方米,年供热量150万吉焦。同时替代标准煤约2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2.5万吨。仅燃料收购每年就能带动地方1.2亿元的收入,解决就业1000余人,每年产生税收2000余万元。可以说,该项目从根本上解决了延津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并且在环境治理、农民增收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

3.jpg

发现秸秆新用途,使各村里从“没人要”到“抢着收”

秸秆通过专门的菌种处理后,深埋大棚地下。大棚内二氧化碳浓度得到增加,地温和气温都可提高2℃左右。秸秆发酵种甜瓜,化肥农药用量少,甜瓜的甜度大、品相好、上市早。石婆固镇南秦庄村国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这样向记者介绍,秸秆发酵种植解决了“绿宝”出棚时间晚的缺陷,这项技术应用迅速在合作社铺开。5年时间,南秦庄村运用秸秆发酵种植的瓜棚已达180亩。

在司寨乡范庄村,秸秆有了新的利用方式,即用作牲畜饲料,他们将农作物秸秆回收、打碎来代替饲料喂养牛羊,不但降低了喂养成本,而且秸秆饲料还绿色环保。

(编辑:逍遥客)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