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节约粮食”的话题受到关注,酒店、餐饮等行业相继推出举措,倡导大家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厨余垃圾的含水量、含油脂量比较高,成分相对较复杂,也很容易发酵、腐烂,产生浓郁异味。正因为这些特性,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要求格外高。最近热议的“节约粮食”则是从源头上针对厨余垃圾进行减量。

这两天
上海市总工会官微发布的一个案例
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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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最近上海有一家公司推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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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员工指出,在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好像没有这样的条款,还有员工查询了劳动合同法,也没找到相关规定。
对此,推出该规定的上海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解释:“每个工作日,公司清点人数后外送午餐,但每次都发现不少员工选要吃的菜吃,余下很大部分(包括饭)都被扔了。”负责人说,有的午餐几乎动都没有动过,甚至有员工领取后放在桌上三四天,直至坏掉扔进垃圾箱。“公司有不少年轻女员工,平时对饮食过分挑剔,为了有效制止浪费现象,公司领导作了上述规定。”其实,规定“倒掉饭菜要被辞退”的公司以前就有。深圳、苏州都有公司发生过类似事件。不少人都提议
免费午餐换成餐补
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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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规定之一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浪费粮食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需由企业规章制度确定且符合常理。
员工浪费食物属于个人道德范畴,与劳动纪律关联度不大,公司以“浪费粮食”为由开除员工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采取其他方式加强内部管理,而不能以简单、粗暴方式处理问题。 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表示,用人单位可以把相关的劳动纪律写入规章制度中,从而使之成为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告知员工。“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必须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及‘向员工公示’这两项法定程序,才能产生约束员工的合法效力,也才能作为企业开除员工的有效依据。”谈育明、潘丽娜指出,当下全社会正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等氛围时,用人单位响应国家号召推出“提倡节约规定”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但要正式实施“提倡节约规定”,首先应将规章制度通过民主合法程序列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中,擅自开除员工,缺乏制度依据和法律依据,存在违法风险。总算可以放心了!
“饭碗”不会丢了~!
但实事求是地说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依然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好风尚!

就在前几天
上海市文明委下发通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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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也推出了各种避免浪费小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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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不浪费,停车有优惠

减少餐饮浪费,你还有啥好主意吗?
你们单位又有啥好办法?
欢迎大家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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