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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新规提出4项工程 6大发力点

分类:产业市场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0:10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2020年8月3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规划由来: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
 
  纲要明确,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科学规划、突出保护,古为今用、强化传承,优化布局、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
 
  纲要提出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河道水系资源条件改善、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文化旅游融合提升4项工程,要求从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创新保护传承利用机制等6个方面着手推进发展。
 
  规划范围:
 
  核心区是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150个县(市、区);拓展区是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34个地市;辐射区是指大运河主河道流经的8省(市)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
 
  规划思路:
 
  “一轴一带,两极四源,三区五建”
 
  即,以在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主河道及隋唐大运河等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为主轴,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
 
  优先保护水质良好的河流、湖泊,整治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加大工业、农业、生活、航运的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
 
  构建核心区联动拓展区,拓展区影响辐射区,由线到面的大保护格局,共同打造和谐、清洁、健康、优美、安全的大运河绿色生态带。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大运河沿线生态空间布局基本稳定,绿色生态廊道基本建成;拓展区和辐射区内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劣Ⅴ类水体大幅削减;
 
  到2035年,核心监控区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原则上全部搬离;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重点任务:
 
  1、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与用途管制
 
  2、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3、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
 
  4、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
 
  5、积极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6、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
 
  生态环境部就《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相关内容回应称,大运河保护工作也会全过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建设,以大运河主轴为生态廊道,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进行规划和推进。
 
  同时,规划沿着大运河有水河段两岸划分了1000米范围滨河生态空间和2000米的核心监控区,并提出了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结合8省(市)“三线一单”的成果,将切实发挥好差异化保护管理的作用。
 
  而就规划的推行,生态环境部也强调,落实各级河长制、湖长制,推行林长制,紧密衔接其他规划,动员社会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时间倒推2个多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也是从大运河沿线8省(市)的视角,强调了改善河道水系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6大任务。
 
  其划出了各段重点——大运河黄河以北段、黄河以南段、隋唐大运河,以及浙东运河。要求,到2025年,大运河黄河以南段和浙东运河现有通航河段实现绿色通航;到2035年,绿色生态廊道全面建成。
 
  这些规划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打造“幸福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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