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滤膜压片/γ能谱法(HJ 1149-202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常规监测,用滤膜压片/γ能谱法测定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方 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D 和附录 E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 监测站、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和中核核 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环境检测实验室。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滤膜压片/γ能谱法测定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辐射环境常规监测,环境空气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10000 m 3(标准状态),测量时间为 24 小时时,本标准测定的各γ放射性核素探测 下限为 5μBq/m 3~100μBq/m 3,探测下限见附录 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13 高纯锗γ能谱分析通用方法
GB/T 11743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
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气溶胶 aerosol 液体或固体微粒分散在空气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悬浮体系。
3.2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温度为 273.15 K,压力为 101.325 kPa 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 的活度浓度。
4 方法原理
通过大流量或超大流量采样器抽取定量体积的空气,使空气中气溶胶粒子被截留在滤膜上,滤膜 经压片处理后用高纯锗γ能谱仪分析其γ放射性核素组成及其浓度。










相关资料下载:环境空气 气溶胶中γ放射性核素的测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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