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发布,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分类:产业市场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8:59    作者:中国环联公众号    文章来源:中国环联公众号




  《条例》就下列五个方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着力破解减量难题


  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鼓励生产者、销售者回收利用产品和包装物,要求电子商务、快递和外卖行业经营者优先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导理性消费,制止餐饮浪费;政府采购逐步降低一次性用品的比例等。



二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制定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鼓励在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采用多种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三是落实分类投放责任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求住宅小区、农村、有关场所应按照规定分别设置相应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



四是规范收集运输行为


  《条例》进一步规范收集运输行为,规定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密闭化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频次、时间运输,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



五是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条例》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差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下一步,条例的出台实施将有力推动全省生活垃圾治理迈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省分类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来源 | 浙江城乡建设
校对 | 王越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