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花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双林镇花城村生态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内容:垃圾处理站,总建筑面积195.03㎡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南浔区双林镇花城村
工期:60日历天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5.03㎡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单位报名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浙江省外单位提供备案资料;4、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复印件必须清晰二维码可扫描)、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及B证;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7、《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注释:(1)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核查;
(2)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发包公告条件的全部入围。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3楼321办公室
报 名 费:300元/位(代收不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徐家豪
联系电话:0572-257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