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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可回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试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分类:产业市场 > 招标投标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14:10    作者:环卫科技网    文章来源:环卫科技网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就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可回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试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G2017-Z052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可回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试点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

盐城市亭湖区辖区范围内的7个小区投放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试点使用,4所学校和4家机关单位内免费投放。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定期收运处置服务(可回收垃圾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和收益均由中标人所有),提供专人上门收取垃圾废品服务。

(2)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维修、管理、售前、售后、管理服务等。

(3)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使用的运营平台建设(微信平台或APP),对可回收垃圾处置及再生资源分类实施进行推广、宣传,引导居民通过运营平台使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招标文件“附件”。

2、质量标准:所有服务均达到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考核“满意”标准,提供的货物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试点服务期限:一年,待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验收合格且运营平台可以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服务期。(其中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箱投放期限为2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试点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整理、维修、维护管理、宣传推广以及相关设备、系统的维护升级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如试点期满,运营成功,在同等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大面积展开合同。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

垃圾分类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46元/户·月(含运营平台建设费);

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收取服务费等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匹配的成功运营的运营平台(微信平台或APP)的,以运营合同原件为准(采购主体为国家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8838121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5:30。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10开标室[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6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下同]。

八、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15:30。

九、开标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10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3、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 号:10-42620104001328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9801212

十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采购人指定帐户),于供货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到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无息)。

十二、采购人情况

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5110316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76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福元

联系电话:18905108101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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