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单(武东景财采2017第21号)要求,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的委托,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X-WHS-DHFJQ-HW-2017-072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次公开招标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64.46万元。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一包)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
(5)数量:1(批)
(6)采购预算:403万元
(7)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3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项目(二包)
(3)类别:货物
(4)用途:设备
(5)数量:1(批)
(6)采购预算:261.46万元
(7)交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3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二)各包段投标人特定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地埋式水平压缩机、垃圾密封运输车辆)的授权书,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所投车辆整车检验报告;
4、投标人所投车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
(2)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的产品;
(3)发动机型号获得过环保公告的产品。
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须列明售后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品备件库情况及售后服务车辆情况)。
7、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除臭设备、消毒杀虫灭鼠设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 A座16楼1-6号)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包段所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且不退)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
联 系 人:程建 联系电话:027-87510570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汉区新华西路589号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联 系 人:陈思云 联系电话:027-6561039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27-86779413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