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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分类:产业市场 >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5日 14:39    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建设,我部组织编制《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下载查阅。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李辉
 
  电话:(010)65645129
 
  传真:(010)65645140
 
  邮箱:li.h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位置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
 
  5.《环保物联网 感知设备位置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保物联网 接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7.《环保物联网 接入设备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保物联网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9.《环保物联网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0.环保物联网 放射源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11.《环保物联网 放射源监控系统采集、传输与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8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相关资料下载:附件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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