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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丨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分类:产业市场 >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9日 13:36    作者: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Ⅰ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34015“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的第3部分。GB/T 3401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余能检测;
 
  第⒉部分:拆卸要求;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忠松、余海军、张铜柱、孟祥峰、王冠、孔智明、谢英豪、魏玉宇,杨续来、区汉成、赵小勇、任山,李荐,李爱明、李长东、刘波、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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