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依然很低。生物质能做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5年我国第一个秸秆发电厂建成投产以来,整个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21年十四五规划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可见,未来几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本项目是通过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等直接燃烧发电技术,释放出来的热量用来产生高压蒸汽,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转化为机械能驱动发电机发电。项目的建设将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推进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通过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形成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生物质能源作为绿色低碳能源,将成为未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展生物质热能转换技术可以高效、简单地利用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缓解矿物能源供应压力,减少对矿物能源的依赖。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东台地区山地面积广大,目前农作物秸秆、茶果园修整枝桠、森林抚育采伐和木材采伐产生的林木资源废弃物均无固定的利用途径,大部分可作电厂燃料收集利用。根据东台市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品种、数量和利用现状,东台市生物质新能源发电项目主要燃料品种有麦秆、稻草、油菜秆、稻壳、边角余料、树枝杂木、废弃木家具、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等。
根据调查、评估,拟建项目50km范围内年理论可利用农作物秸秆燃料资源量为121.8万吨,可获得资源量为87.3吨。为保证电厂燃料供应的稳定、持续,并兼顾林业废弃物其它用途,考虑一定的燃料保证系数后,东台市主要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可供应电厂资源量至少为44万吨左右。另外根据调查本项目周边林业生产上产生的废弃物总计约6.925万吨,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年可提供量约为17.9万吨左右。
因此,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可为本项目锅炉提供可靠的生物质燃料来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有效解决当地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和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废弃问题,对合理利用生物质资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改善生物质资源浪费的状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生物质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发电所用的燃料含硫量低、不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对环境影响比燃用矿物能源将大大减小。据初步测算,按照本项目60MW装机规模,年消耗约65.376万t生物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约50万t,且二氧化硫排放较少,对于区域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显著。
《东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把绿色东台建设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空气质量、地表水质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成为长三角地区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本项目的建设将减轻矿物能源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区域节能减排、保护大气环境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必将为东台市建设生态市,发展循环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本生物质发电项目本期工程60MW装机规模,按2台锅炉年消耗65.376万t生物质算,假设收购价格200元/t,搬运和运输环节100元/t,则电厂一年直接给当地增加的收入就可达到19800万元,常年参与收集、搬运、运输的劳动力大约2000人次左右。生物质电厂仅燃料收购和运输环节这块收益,将使江苏东台地区大量农民受益,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较大作用。
农林生物质秸秆发电面临的重点难题之一是生物质秸秆收集的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缺乏政策激励。目前,各地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储运体系,生物质资源商品化水平低,缺乏鼓励其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产业发展滞后。因此,通过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在当地创造出商业化运作的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本项目建设后,将对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生物质资源、生物质燃料RDF、SRF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有效收集利用,将产生很好的循环经济效应,对于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项目周边现有用热(蒸汽)印染纺织化工类企业近20余家。目前这些企业均配备有小型锅炉,效率低,污染严重,上述工业热负荷有必要来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同一热源点集中供热。
东台市现有供热由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由于该公司需进行搬迁,且选址位于东台城市西北角,距离头灶镇20公里以上,无法保证头灶镇及周边工业园区用热需求。且该公司规划改为燃气发电机组,“十三五”期间预期无法建成。本项目需加快实施推进,以满足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搬迁过程中头灶镇高新技术园区及南沈灶等邻近区域用热需求。
该电厂装机容量较小,在系统中只能做为小型地方电厂运行,不会对当地电网产生影响。
项目所在地东台市头灶镇,位于盐城市最南端,东与黄海相连,南与南通市海安县接壤,西与泰州市和兴化市毗邻,北与大丰市交界。属于长三角经济圈最北边。高速运输及水运系统发达,可协同收运处置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富余生物质燃料。
本项目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符合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标准、规范。
本项目为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项目,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及2013修订本)》第一类(鼓励类)五、新能源规定:“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条款;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鼓励类内容。
✔ 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18km左右,拟建地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也不属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项目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
✔ 与《东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东台城市规划中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符合区域规划产业定位,可对东台地区农林废物及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缓解生活垃圾异地焚烧处置的压力,延长生活垃圾填埋服务期限,降低填埋原生垃圾的环境风险。
根据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东台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规划选址的说明》(见附件10),本项目即为《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电力项目清单中的“华电生物发电工程”项目,符合《东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明确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目标和方向。
✔ 与《东台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东台市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新能源发电片区,规划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燃料采用生物质能,属于可再生的新能源,与规划用地和产业定位相符。
东台市头灶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东台市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目前规划环评已通过技术评审,本项目已列入规划环评报告中。
✔ 与《东台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20 年)》及批复相符性分析
根据《东台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20 年)》中心城片区热源点布局,东台市具有丰富的生物质秸秆和稻壳资源,建议在东台市堤西地区预留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溱东镇、时堰镇产业转型提供条件。建议在东台市堤东地区预留布局生活垃圾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头灶镇及其周边镇区提供供热补充。
本项目为《东台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20 年)》中建议在堤东地区布局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可作为江苏申江能源有限公司替代热源,为头灶镇及其周边镇区提供供热补充,符合热电联产规划及批复。
✔ 与《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东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编制的《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本项目已列入2017-2020年规划建设的项目。根据东台市发改委向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即为《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电力项目清单中的“华电生物发电工程”项目。根据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东台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规划选址的说明》(见附件10),本项目即为《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电力项目清单中的“华电生物发电工程”项目,符合《东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同时本项目可替代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