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环保厅印发《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和《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三个地方标准。前两项地方标准分别对钻井固体废物和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场地要求、综合利用的污染物限值及环境监测等内容作了规定;第三项地方标准对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监测提出了技术要求。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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