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17版国标及河北各行业VOCs排放标准。
国标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新建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建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有污染源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2、表3的排放限值;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2、表3的排放限值。
表一: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

木质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有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制革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有污染源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表2、表3的排放限值;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表2、表3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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