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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分类:产业市场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9日 13:26    作者: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4月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
 
  指引要求,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开拓创新,稳妥有序投入。
 
  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温室大棚、集约养殖、水肥一体、高效节水等设施农业;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盐碱水养殖;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电器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和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等乡村生活服务业;环保渔具;高标准农田建设;太阳能、风能、水能、地势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乡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
 
  同时也包括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大对收储运和处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鼓励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力度,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提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利用能力。
 
  支持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参与长江黄河等流域生态保护、东北黑土地保护、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
 
  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鼓励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鼓励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指引还要求,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
 
相关资料下载: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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