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分类:产业市场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5日 16:17    作者: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大公开!其中包括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城市名单见下:
 
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
 
  附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银保监会、邮政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室);各相关城市和地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
 
  附件: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