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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推进环境提升工作,幸福河湖“虽远必达”!

分类:行业热点 > 污水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5日 15:09    作者:    文章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近日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公开发布,要求推进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修复,并明确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的用途管制及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利用。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各地河湖正在趋向健康,进一步实现河湖自净,永续发展。此次发布的文件将再次辅道河湖长制,进一步做好河湖水生态环境提升工作。
 
  关键的几点:
 
  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修复应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改变河道走向,不大挖大填,不束窄或减少行洪、纳潮断面,不进行大面积硬化,尽量保持岸线自然风貌。
 
  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
 
  各地可结合水安全、水资源、书生态、水环境等相关需求,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在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合理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地带。
 
  汛期将至,届时河湖治理工作将面临新考验。当前,各地河湖治理正紧赶着向深处延伸。
 
  黑龙江省河湖治理工作成效凸显。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松花江干流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528个,其中,乱占问题618个、乱建问题848个、乱堆问题61个、乱采问题1个,基本实现河道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有序;有效控制各类水污染,水环境质量逐渐改善。
 
  近日,《甘肃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发布,明确今年将完成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在线监控建设;完成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面积40万亩;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确保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辽宁省为加大河湖治理与保护的力度,也5月23日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非法采砂行为等,并在全省开展相关行动。
 
  此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也正有序开展,污水进入河湖的不良渠道即将从源头减量、消灭。在生态环境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2025年年底前要完成七大流域、近岸海域的所有排污口排查。3年后是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重要验收时刻,也同样是河湖治理成果新的检验时刻,可以相信,河湖治理成功之路虽远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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