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1日
附件:《南宁市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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