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团体标准顺利通过技术审查

分类:产业市场 > 标准规范    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 15:08    作者:    文章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

  2022年5月27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的《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团体标准(初稿)技术审查会以视频会议形式顺利召开。该标准通过技术审查,审查组由五位专家组成。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吴克食参加会议。
 

 

  本次审查会特邀来自北京科技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原北京市水务局、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北排装备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五位专家(教授/研究员/教高)组成审查专家组。来自普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青岛分院、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泊河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学等标准编制组单位代表共20余人参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技术推广与应用事业部罗春辉主持会议。
 
  会上,主编单位普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部经理王丽媛对《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标准初稿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她从鳃式微孔曝气器、标准编制背景、标准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四方面做了详细阐述。
 
  审查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初稿)文本及其编制说明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自2022年1月24日标准立项后,标准编制组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完善,使标准文本更加规范,编制说明更加完善;
 
  2.标准的文本、结构及内容基本达到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
 
  专家组一致同意《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初稿)通过技术审查。对标准文本提出了修改建议如下:
 
  1.按照GB/T 1.1-2020的格式要求进一步完善文本和编制说明;
 
  2.进一步补充完善鳃式曝气器的原理和基本性能指标;
 
  3.在文本中增加涉专利相关信息的披露。
 
  最后,标准牵头单位普民环保科技公司陆新民总经理发表致谢感言,表示非常感谢中华环保联合会为企业提供团体标准编制的宝贵机会,我们将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及其编制说明进行修正调整,并继续完善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系列产品。在联合会的支持下,我们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号召,通过产品研发、工艺优化等方式持续探索水处理领域碳减排工作,充分发挥团体标准作用引领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鳃式微孔曝气器的国际竞争力。
 
  原标题:《水处理用节能型鳃式微孔曝气器》团体标准顺利通过技术审查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