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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附全文)

分类:产业市场 > 规划研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0:10    作者: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文章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近日,在山东水利厅获悉关于对《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进行公示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对《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进行公示的通知

为统筹解决山东水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7年10月15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3日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邮寄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山东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86593615

传真:0531-66576255

山东省水利厅

2017年11月16日

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公示稿).pdf


前 言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水利发展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持续治水兴水,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省以约占全国 1%的水资源养育了约占全国 7%的人口,灌溉了约 6%的耕地,支撑了约 9% 的经济总量,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最大的资源制约就是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期。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 2050 年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把走在前列作为长期坚持的目标定位和根本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美丽山东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落实省委、省政府新的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增强水利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浴火重生,要求严格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和谐美丽幸福家园,要求坚持人水和谐,强化水治理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打造秀美河湖、生态山东,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制保障的水利体制机制,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差距,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依然突出,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惠民生”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战略高度对所有“水”的问题进行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持续大干,久久为功。

按照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李群常务副省长、季缃绮副省长、于国安副省长等领导同志统筹解决水问题的批示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启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以水问题为导向,着眼“两个一百年”和 “走在前列”目标定位,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先后征求了 17 市和 17 个省直部门的意见,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浩团队进行了指导,召开省外、省内高层次专家咨询会听取意见建议,向水利部、淮委沟通汇报和征求意见。龚正省长、李群常务副省长、于国安副省长先后审阅了规划报告。9 月 16 日,刘家义书记专题听取了《规划》汇报。根据省领导指示以及各有关方面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反复修改。10 月 15 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11 月 13 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按照省委常务会会议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再次完善。《规划》现状年为 2015 年,分三个规划期,近期为 2016-2020 年,中期为 2021-2030 年,远期为 2031-2050 年,规划重点为近期和中期,远期为规划展望。

一、基本省情水情

(一)河流湖泊概况

我省河流密集,水系众多,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 1049 条,其中 300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23 条, 200-3000 平方公里河流 255 条,50-200 平方公里河流 771 条,平均河网密度 0.24 公里/平方公里。全省东有青岛的大沽河、胶莱河,潍坊的潍河、弥河,烟台的大沽夹河、五龙河,威海的母猪河和黄垒河;中有贯穿济南、淄博、滨州、潍坊的小清河,淄博的孝妇河,济宁、泰安、莱芜的大汶河;南有临沂的沂河、沭河,济宁的泗河;西有菏泽的洙赵新河、东鱼河;北有横跨聊城、德州的漳卫河,穿越聊城、德州、滨州的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横贯东西,自菏泽东明入境,流经全省 9 个市,在东营垦利入海;大运河纵贯南北,流经全省 5 个市,在台儿庄进入江苏境内。这些河流滋润着齐鲁大地,为齐鲁文明的繁育和山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常年水面面积保持在 1 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东昌湖、白云湖、巨淀湖、马踏湖、少海、天鹅湖、芽庄湖、南四湖、东平湖。南四湖是我省境内最大的淡水湖泊,也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的调蓄枢纽和淮河流域重要的防洪水库,湖面总面积 1266 平方公里,总库容 57.1 亿立方米。东平湖是我省第二大淡水湖泊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的重要枢纽,也是黄河、大汶河的重要蓄滞洪区,湖区总面积 626 平方公里(老湖区 208 平方公里,新湖区 418 平方公里),分两级运用,总库容 35.95 亿立方米(老湖运用水位 46.0 米,库容 12.28 亿立方米;新湖运用水位 45 米,库容 23.67 亿立方米)。

(二)资源禀赋特点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 680.5 毫米,当地水资源总量为 308.1 亿立方米(地表水 205.1 亿立方米,地下水 168.9 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重复量 65.9 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总量 192.6 亿立方米(地表水 106.9 亿立方米,地下水 127.1 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重复量 41.4 亿立方米)。外调客水主要是黄河水和长江水,每年黄河水量指标 70 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干流水量指标 65.03 亿立方米,大汶河等支流水量指标 4.97 亿立方米;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引江水量指标 14.67 亿立方米。我省水资源的基本特点:一是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 315 立方米,不足全国的1/6,仅为世界的1/24,属于人均占有量小于500 立方米的严重缺水地区;当地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 1%左右,但人口、耕地和经济总量却分别占全国的 7%、6%、9%左右。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口持续增加,水资源承载压力越来越大。二是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从鲁东南沿海的 850 毫米向鲁西北内陆的 550 毫米递减。区域经济状况与水资源禀赋条件不协调,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四市经济总量约占全省的 38.3%,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 29.8%,水资源支撑能力不足,即使充分考虑节水措施,到2020 年、2030 年一般年份四市仍分别缺水 14.4 亿立方米、 23.9 亿立方米(包括生态缺水)。三是水资源年际年内变化剧烈。连丰、连枯、旱涝急转是我省水资源年际变化的主要特征,全省历年降水量最大 1171 毫米(1964 年),最小 442 毫米(1981 年),极值比达 2.6;全年降水量的 3/4 集中在汛期特别是 7、8 月份,甚至集中在一、两次特大暴雨洪水。年际年内变化剧烈的自然特点是造成我省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也给水资源开发利用带来了很大困难。四是客水依赖程度高。正常年份,我省黄河水、长江水占全省总供水量的 40%左右,东营、滨州等市黄河水供水量更是占到 70%以上。干旱年份,我省更加依赖长江水、黄河水,2014 年以来青岛市对黄河水、长江水的依赖程度高达 95%以上。山东水资源的禀赋和特点,凸显了水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决定了水资源已成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资源制约。

(三)旱涝灾害情况

我省地处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期,降雨季节性强。冬季寒冷干燥,少雨雪;夏季天气炎热,降水集中;春秋两季干旱少雨。受这种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因素影响,我省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旱涝灾害发生,年均涝灾面积 77.06 万公顷、旱灾面积 205.52 万公顷。近年来,受极端天气事件影响,我省旱涝灾害更是呈现突发频发重发态势,全省先后发生了 1999-2002 年全省性严重干旱,2010-2011 年秋冬春三季连旱,2011-2013 年马颊河流域、 2012 年德惠新河流域严重涝灾;自 2013 年下半年以来,青岛、潍坊、烟台、威海四市连续 3 年多遭遇严重干旱,年平均降雨较历年同期偏少 30%以上,青岛市 23 座大中型水库全部干涸,潍坊市 7 座大中型水库干涸、5 座大中型水库蓄水低于死水位,烟台、威海 2 市大中型水库蓄水较历年同期偏少 50%以上,四市城乡生活和工农业用水全面告急。2017 年汛期胶东地区普降大雨后,潍坊、威海两市主要水源地峡山水库、米山水库蓄水虽增加到 12000、3000 万立方米,但仍较历年同期均偏少 50%,城乡供水依然严重不足。总体上看,水旱灾害依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威胁,抗大旱、防大汛仍将是我省一项长期任务。

二、水安全保障现状与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水安全保障现状

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水利建设,全省已基本构建起城乡供水、节约用水、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和水利管理五大体系,为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一是先后建成引黄济青、胶东调水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等骨干调水工程,建成引黄涵闸 63 座,引黄体系遍布全省 13 个市。二是建成水库 6424 座,总库容 113.48 亿立方米;塘坝 5.15 万处,拦蓄库容 12.3 亿立方米;水闸 5090 座,泵站 9396 座;规模以上地下水源地 212 处,取水井 919.6 万眼,形成星罗棋布的水源工程体系。三是科学利用非常规水,建设海水淡化工程 30 余处,日淡化海水能力 20 万吨左右;二、三级污水处理厂 223 处,年污水总处理量 36.33 亿立方米。2015 年,全省总供水量 212.8 亿立方米,其中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非常规水 56.8 亿立方米、83.1 亿立方米、65.3 亿立方米、7.6 亿立方米,分别占总供水量的 26.7%、39%、30.7%、3.6%;总用水量 212.8 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建筑业及服务业用水、生态用水 25.7 亿立方米、143.3 亿立方米、29.6 亿立方米、7.3 亿立方米、6.9 亿立方米,分别占总用水量的 12.1%、67.3%、13.9%、3.5%、3.2%。

2、水资源节约利用现状。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节水,全省节水水平大幅提升。2015 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 7684 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 4378 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3;万元 GDP 用水量下降到 33.8 立方米,较 2010 年下降 53.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 11.4 立方米,较 2010 年下降 32.9%,用水效率居国内先进水平。

3、防洪减灾现状。全省基本构建起以 5000 多条河道、 5978 座山丘区水库(大型 34 座、中型 162 座、小型 5782 座)和蓄滞洪区为骨干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先后实施 278 条 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重点河段治理,修建加固堤防3.01万公里,维修加固 156 座大中型、3769 座小型病险水库和 34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建成海堤 1368 公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水生态保护现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报请省政府划定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批复实施了《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5-2025)》。积极打造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和生态安全型“四型”小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5.61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0%。加强河湖水系综合整治,累计建设生态河道 200 余条。在全国率先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济南率先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临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也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5%;湿地面积达到2607万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 11.1%。“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不断深化完善。

5、水利管理现状。积极推进水利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水行政管理机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机构;新建恢复乡镇水利服务机构 1585 个,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2819 个、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队 1606 支,基本形成“三位一体”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水利管理改革,初步构建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和综合化的水行政执法机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达到 92%和 61%;水政执法队伍不断健全,17 个市、137 个县(市、区)建立水政监察队伍, 80%以上的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水政监察机构。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十三五”期间获得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 3 项、省科技进步奖 23 项。水利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建成覆盖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信息化网络和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初步形成了全省地表水常规监测、机动巡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水文监测体系。

(二)水安全保障面临的基本形势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期。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 2050 年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强化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瞄准更高水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求强,加快建设发展质量效益高、生态环境优、人民群众富、社会文明和谐的经济文化强省。水资源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水利作为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发展支撑,面临着更高、更新的发展要求。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山东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要求切实增强水资源供给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依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到 2020 年、2030 年,全省总人口将达到 10250 万人、1094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65%、 75%,城镇人口达到 6660 万人、8200 万人;GDP 总量达到 90400 亿元、177800 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 6.5:38.5:55 和 5:35:60;有效灌溉面积达到 7953 万亩、8453 万亩。农业用水方面,农业新增用水通过农业节水解决,总体稳中有降;二产、三产及生态用水方面,节水虽有潜力可挖,但节水量远小于新增发展用水需求,全社会用水将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保持刚性增长。综合研判,必须加快谋划一批重大水利工程,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2、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切实增强水资源管控能力与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布局优化,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围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方位加强工农业和城镇节水,健全完善节水激励机制,着力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围绕优化协调发展格局,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加强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一体供水工程。

3、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求完善水利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水利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群防群控的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加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联合调度,全面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建立健全水利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落实 “一岗双责”,加强水利行业日常安全监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围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我省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商机制,确保水行政决策依法落实、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水事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4、建设和谐美丽的幸福家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求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围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全面实行河长制。围绕持续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河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加大森林湿地建设力度,保持和涵养水土资源。围绕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工业绿动力”计划、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资源持续利用能力。通过综合施策,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5、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增强水利发展活力。围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省级跨区域调水统一调度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和节约保护能力。围绕健全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河湖水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健全水资源产权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水市场建设,促进规范水资源交易流转。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缓解水利投资建设压力。

(三)水安全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节约保护能力与资源性缺水的省情不相协调,节水型社会尚未真正形成。一是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尚不完善。干支渠及田间工程完好率均不足 50%,农业节水面积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 54.5%,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尚有提升空间。二是传统产业占工业的比重约 70%,传统产业整体耗水量较大。三是城镇用水存在跑冒滴漏问题。全省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 12.37%,节水器具普及率仅 52.1%。四是非常规水直接利用量低。现状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 20%左右,日海水淡化能力 20 万吨。五是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尚待健全,“自律式”节水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有利于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经测算,在现状节水水平下,到 2020 年、2030 年正常年份我省总需水量达 289.7 亿立方米、356.6 亿立方米;枯水年份、特枯水年份需水量达 296.9 亿立方米、364.2 亿立方米,均超出国家下达我省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不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一是骨干水网体系不完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胶东调水工程(引黄济青工程)共同使用小清河分洪道子槽至宋庄分水闸 142 公里渠段输水,由于该段渠道上下游输水能力不匹配(小清河分洪道子槽以上段 88 立方米/秒,以下段 35 立方米/秒),无法同时满足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引江引黄输水要求。长江水进入山东通道单一,自鲁苏省界至胶东地区输水距离长达 1016 公里,工程调度复杂,调水困难。日照、莱芜、临沂等市仍依靠单一的本地水源供水,无外来客水补充,特殊干旱或连续干旱年份将难以有效应对,可能形成供水危机。二是局域水网和雨洪资源利用体系不完善。部分地区雨洪资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全省 1980-2016 年多年平均约有 80 亿立方米雨洪水出境入海(不含黄河入海水量),其中沂河 1995-2016 年年均出境水量 16.3 亿立方米(临沂水文站实测资料),最大年份 38.6 亿立方米(2005 年),最小年份 0.6 亿立方米(2015 年)。扣除必须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及下泄水量外,全省约有 20 亿立方米左右雨洪资源量具备开发利用潜力而未开发利用。三是农村饮水工程体系不完善。部分地区农村供水规模化、集中化程度不高;工程管理薄弱,供水管道老化失修;水质处理措施不完善,饮水水源地缺乏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经测算,现状工程条件下,考虑农业和生态正常需求,到 2020 年、2030 年,正常年份全省将缺水 41 亿立方米、68.9 亿立方米,缺水率 15.6%、23.7%,枯水年份缺水将进一步加重。

3、防洪减灾体系存在大量薄弱环节,防洪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一是重点区域防洪工程体系不健全。沂沭河流域整体防洪能力虽达到 50 年一遇,但仍有 3900 多平方公里低洼地带,遇大雨易形成“关门淹”。南四湖湖东堤防尚存在 15 公里缺口,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安全建设尚未开工,沿湖尚有 3700 多平方公里低洼地带。海河流域恩县洼滞洪区尚未安全达标。二是防洪减灾工程仍存在大量薄弱环节。全省 23 条流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尚有 18 条河道不同程度存在防洪隐患;255 条流域面积 200-3000 平方公里河道有 131 条、2064 公里河段存在较大程度防洪隐患;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道大都淤积残破。有 40 座大中型和 2013 座小型病险水库尚未完成除险加固。大中型水闸病险率超过 40%。沿海有 700 多公里的海岸无堤防保护,已建海堤达标率不足 48%。三是防洪抢险组织指挥体系尚不健全,雨水情、工情监测能力不足。随着我省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人口财富日益聚集,洪涝灾害风险日趋加大,防洪减灾将面临严峻挑战。

4、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尚未建立,与建设美丽山东的要求不相协调。近年来,我省局部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超出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河道断流、湿地萎缩、地下水超采、海水入侵等水生态问题突出。除沂沭河外,全省其他河流均发生了季节性断流现象,不少河流已经全年断流,大量农村河道老化退化,生态环境恶化。湖泊、湿地、水域面积萎缩。大量河湖被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2015 年,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达 1.44 万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达 4.34 万平方公里,涉及济南、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 12 个市 64 个县(市、区)。淄博-潍坊、莘县-夏津、济宁-汶上三大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分别为 5720 平方公里、4185 平方公里、2189 平方公里,占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的 84%。菏泽、聊城、德州、滨州等市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已与河北省连成一体。寿光、昌邑、莱州、龙口等沿海地区海(咸)水入侵面积达 1560 平方公里。全省仍有 2.26 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 74.9%,水土流失和水污染不仅破坏了水环境,也加剧了水短缺局面。

5、现代水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全省水资源高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难以形成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的强大合力。水资源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产业布局、园区开发、城市建设等尚未充分考虑到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尚未落到实处。“谁破坏、谁补偿,谁受益、谁负担”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到位,水生态持续保护能力不强。依法保护、促进节约、规范运作的水权水市场制度尚未建立,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难以充分发挥。河湖管理保护能力不足,非法排污、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突出。水利融资能力不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积极性不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尚没有充分发挥,水利建设面临着巨大的筹资压力。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水利执法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地区对水利的战略定位认识不足,水忧患、水危机意识不强,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做得多,长远性、战略性工作谋划的少,“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推进水利建设的韧劲缺乏。专业化、多元化治水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参与治水积极性不强,部门协同治水力度不足,全社会治水兴水格局尚未全面形成。

总体来看,实现“两个一百年”和“走在前列”的宏伟目标,治水兴水的任务异常艰巨,需要统筹规划、综合施策,从长计议、超前发展,持续大干、久久为功。

三、水安全保障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指引,工程、经济、行政、法律、科技五策并举,节水、供水、洪水、涝水、污水五水并治,地表水、地下水、黄河水、长江水、非常规水五水并用,加快建立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能应对百年一遇特大干旱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实现由大到强、建设美丽山东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问题,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普惠水利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节水优先。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约用水贯穿于供给需求全过程,先节水后供给,先政策节水后工程节水,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建立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努力以最小的水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优化配置。坚持内外并举、先内后外、多管齐下, 优先开发雨洪水,充分用好黄河水,科学调引长江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加强水系连通,加大引黄引江能力建设,加强水源调蓄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山东水网,实现丰枯互济、余缺互补,全面提升水资源供给能力。

——保护生态。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关乎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提高绿化率,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实施水利工程综合整治,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等水问题。

——省级统筹。坚持全省一盘棋,省级统筹配置水资源,统筹建设水工程,统筹管理水调度,天上水、地下水、地表水、外调水、再生水、海水淡化等所有可用水资源全部纳入水供给体系,省级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管控,强化用水导向性、控制性管理,确保应配尽配、应用尽用、应管尽管;统筹协调各方关系,统筹理顺建管体制,统筹推进水工程规划建设;强化跨流域调水省级统筹,统一制定调度计划,统一调水、蓄水、配水,促进各地均衡、协调用水。

——改革推动。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经济社会与水利事业发展要求,大力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努力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水利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三)发展目标

1、2020 年发展目标

水网体系进一步完善,缺水程度明显减轻,生活、工业用水得到基本保障,设区市不发生供水风险,全省发展战略得到较好支撑;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建立,以高耗水、高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基本消除,标准内洪水基本可控;山水林田湖得到进一步系统治理,林草植被区得到保护修复,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恢复重点河流生态水量或生态水面,省控重点河流水环境功能基本恢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绿水青山、秀美河湖建设格局初步形成;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加大,水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

——节约用水。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 276.59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15 年下降 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下降 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46,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92%,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 100%,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 10%。

——城乡供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 20 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 25%,缺水程度较现状年减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5%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 85%以上。

——防洪减灾。南四湖防洪体系达到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 20 年一遇以上防洪、5-10 年一遇除涝标准,病险水库基本消除防洪隐患,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海堤建设加快推进,淮河流域等重点易涝洼地达到 5 年一遇除涝标准。全省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 GDP 比重分别控制在 0.45%和 0.8%以内。

——水生态环境保护。正常年份非汛期河道生态水面达到 5000 平方公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82.5%,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 6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 10%以内;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6300 平方公里;现状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分别压减 100%、50%;林木绿化率达到 27%,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70%。

——现代水管理。全面实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较全面落实,基本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依法治水全面强化,水利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立起覆盖主要河湖、水利工程、水源地和取用水户的监测体系,省、市、县三级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水利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提升。

2、2030 年发展目标

基本形成“一纵双环”骨干水网布局,各市均建立多水源供水体系,正常年份各市县基本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能够应对百年一遇特大干旱;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社会用水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建立安全达标的防洪减灾体系,超标准洪水可以科学处置;大型河道和穿越城镇、重点经济区、旅游区河流保有生态水量,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建立起现代水管理体系,水管理机制富有效率、充满活力。

——节约用水。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 301.84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8,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 40%,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95%,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 8%。

——城乡供水。全省新增供水能力 30 亿立方米,平水年份缺水率控制在 2%以内。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防洪减灾。消除水库和大中型水闸防洪隐患,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主要农村河道标准内洪水得到有效防御,沿海城市、重点工矿企业建立完善的风暴潮防御体系,全省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 GDP 比重分别控制在 0.25%和 0.45%以内。

——水生态环境保护。正常年份非汛期河道生态水面达到 5500 平方公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95.9%,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 6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16340 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正常年份基本实现全省地下水采补平衡;林木绿化率达到 27%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80%以上。

——现代水管理。现代水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与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相适应的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初步实现水利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

到 2050 年,实现更高层次上的供水安全、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迈入智慧水利、精准水利高层次发展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水日益增长的舒适性需求,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四、水安全保障主要任务

(一)构建节水型社会,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1、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一是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细化落实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严控区域取用水总量。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编制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二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强用水效率管理,修订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税)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严禁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三是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体系。健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围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从水旱灾害、水供求态势、河湖生态需水、地下水开采、水功能区水质等方面,科学评估全省及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加强水资源风险防控。以省、市、县三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

2、加强农业节水。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在保证全省粮食安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新增灌溉面积用水通过农业自身节约的水量解决。一是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现有灌区输水渠道衬砌改造,完善路沟渠桥涵闸等工程布置,逐步恢复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打造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国家规划内 35 处大型灌区和 75 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 15 处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适应黄河调水调沙形势,推动实施 7 个市、35 处引黄渠首工程系统改造,恢复和提高涵闸引黄能力。推进彭楼引黄灌区改扩建。到 2030 年,基本完成 340 余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 1.44 万处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二是大力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实施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增产、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示范区辐射、政策扶持等措施,引导各地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末级渠系衬砌、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田间节水灌溉工程,提高用水效率。引黄灌区,实施自流区渠道衬砌和提水区管道灌溉、灌排分设;井灌区,实施管道灌溉,推广无井房 IC 卡控制、膜下滴灌、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山丘区,综合利用小水库、小水池、小水窖等各种水源,实施水系联网、多水源联合调配,发展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工程;土地集约经营区,规模发展喷灌和膜下滴灌等高效精准灌溉。三是加快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前提下,因地因水选择种植作物,鼓励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增加花生、甘薯、杂粮等耐旱作物播种面积,建立作物生育时期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节约水资源,优化环境。积极推广应用深耕深松、覆盖保墒、保护性耕作等技术,蓄住自然降水,用好灌溉水,增加田间土壤蓄水能力,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控制作物蒸腾,实现农艺节水。四是加快健全管理制度。深化农业灌溉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优化配水、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制定下达各县域年度农业灌溉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计划,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稳中有降。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定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农业用水新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在保障农业用水需求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市场转让方式促进农业节水。到 2020 年,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5870 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 73.5%;到 2030 年,达到 6665 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 81.3%;到 2050 年,建成灌溉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农机措施、管理措施等相结合的节水灌溉体系。

3、加强工业节水。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计划、“工业绿动力”计划、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节水型工业。一是加快淘汰落后高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依据《重点工业行业取水指导指标》,对现有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达不到取水指标要求的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二是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对钢铁行业,推广干法除尘、干熄焦、干式高炉炉顶余压发电(TRT)、清污分流、循环串级供水技术等,开发和推广高氨氮及高化学需氧量等废水处理及含油(泥)、高盐废水处理回用和酸洗液回收利用技术。对纺织行业,推广喷水织机废水处理再循环利用系统、棉纤维素新制浆工艺节水技术、缫丝工业污水净化回用装置、洗毛污水“零”排放多循环处理设备、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逆流漂洗、冷轧堆染色、湿短蒸工艺、高温高压气流染色、针织平幅水洗,以及数码喷墨印花、转移印花、涂料印染等少用水工艺技术、自动调浆技术和设备等在线监控技术与装备。对造纸行业,推广连续蒸煮、多段逆流洗涤、封闭式洗筛系统、氧脱木素、无元素氯或全无氯漂白、中高浓技术和过程智能化控制技术、制浆造纸水循环使用工艺系统、中段废水物化生化多级深度处理技术,以及高效沉淀过滤设备、多元盘过滤机、超效浅层气浮净水器等。对食品与发酵行业,推广湿法制备淀粉工业取水闭环流程工艺、高浓糖化醪发酵 (酒精、啤酒等)和高浓度母液(味精等)提取工艺,浓缩工艺普及双效以上蒸发器,推广应用余热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开发应用发酵废母液、废糟液回用技术,以及新型螺旋板式换热器和工业型逆流玻璃钢冷却塔等新型高效冷却设备等。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取水定额标准,对钢铁、染整、造纸、啤酒、酒精、合成氨、味精和医药等行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超定额部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税)。四是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聚焦“四新”促进“四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五是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率。在造纸、钢铁等行业,推广特许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模式,提高企业节水管理能力和废水资源化利用率;开展废水 “零”排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行业“零”排放示范典型。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采取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模式,实施专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六是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重点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炼制、化工等六大高用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到 2020 年,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炼制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全部达到省级节水型企业标准。到 2030 年,食品发酵、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全部达到省级节水型企业标准,形成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4、加强城镇节水。一是实施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对使用年限超过 50 年和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管等落后管材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DMA),降低管网漏损。二是加快节水器具普及与推广。制定节水器具标准,抓好市场管理,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对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建筑、公共区域、工业企业等非居民建筑的用水器具制定换装计划并组织实施;鼓励老旧居民小区自主开展用水器具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三是推广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水嘴、便器、便器冲刷阀、淋浴器、洗衣机等用水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节水产品认证。四是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制度,制定并公布节水产品目录。到 2020 年,改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 4082 公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公共供水城镇家庭节水器具和新建民用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 100%,设区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县级缺水城市达到省级以上节水型城市标准。到 2030 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8%以内。

5、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进一步提高再生水、淡化海水和雨水利用能力,逐步纳入供水管网,缓解全省水资源供给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强老旧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制定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到 2020 年,全省规划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260 万立方米/日,新增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 160.1 万立方米/日;规划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 150 万立方米/日;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标准达到一级 A 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火力发电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 50%,一般工业冷却循环再生水使用比例不低于 20%,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用水原则上全部使用再生水。到 2030 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利用率位居全国前列。到 2050 年,乡镇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标准均达到一级 A 标准,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60%以上。二是加强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综合考虑海岛、沿海工业园区以及沿海城市水资源现状及用水需求,合理规划海水淡化工程选址布局,优先解决淡水资源紧缺地区的用水需求。实施建设青岛即墨市田横岛、大管岛、小管岛及黄岛区灵山岛、斋堂岛、竹岔岛,烟台市长岛县庙岛、螳螂岛、高山岛、车由岛、小钦岛、喉矶岛、砣矶岛、南长山岛、小黑山岛、大钦岛、大黑山岛、北隍城岛、南隍城岛、养马岛等 20 个海岛海水淡化工程,改造烟台长岛县本岛 I 期 1000 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砣矶岛 200 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大钦岛 200 立方米/日海水淡化工程,共新增海岛海水淡化规模 17715 立方米/日,升级改造工程总规模 1400 立方米/日,解决驻岛军民及旅游业用水需求;实施青岛董家口海水淡化厂、华能青岛董家口海水淡化工程、大唐黄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平度新河苦咸水淡化工程,烟台龙口东海工业园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工程,日照岚山区虎山镇海水淡化工程、钢铁工业园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工程,烟台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海水淡化工程、龙口市东海工业园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工程项目,滨州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水淡化工程等沿海工业园区海水淡化工程 13 个,新增工业园区海水淡化规模 95 万立方米/日,补充工业生产用水;实施青岛蓝谷海水淡化厂、崂山区王哥庄海水淡化厂、青岛百发海水淡化厂、黄岛灵山卫海水淡化厂、黄岛古镇口海水淡化厂,威海荣成核电配套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0 万吨/日海水淡化工程、潍坊清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滨海开发区 5 万吨/日海水淡化工程、中信恩迪(北京)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海水淡化工程、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水淡化项目等沿海缺水城市海水淡化工程 10 个,新增海水淡化能力 85 万立方米/日,主要补充市政供水,缓解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紧缺问题。到 2020 年,沿海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企业锅炉用水积极使用淡化海水,已建企业逐步用淡化海水替代,淡化海水逐步纳入城市供水管网,具备条件的滨海企业循环冷却水尽可能采用海水直流冷却。到 2030 年,海水淡化技术进一步发展,淡化海水利用量进一步增加。三是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因地制宜发展集水池、集水窖等集雨设施,加强缺水地区、缺水城市雨水集蓄利用,规划建设一批雨水收集存储工程。在城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下沉式绿地广场、人工湿地、雨水滞留塘等设施,实现雨水滞纳和存蓄。在农村地区,规划建设小水池(窖)、小池塘、小水渠、小泵站、大口井等五小水利工程 91910 处。到 2020 年,新增城市雨水收集和集蓄工程规模 158.8 万立方米,新增农村雨水集蓄能力 43570 万立方米。

6、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建设,变“暗补”为“明补”。一是研究制定节水奖励政策。按照“定额内讲公平,超定额讲效益”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及水效领跑者等用水先进单位,落实国家关于节能节水税收“三免三减”优惠政策。农业用水户、工业用水户节约的水资源可以有偿转让。改革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取消公共财政对供水企业(单位)的直接补贴,城乡供水水费按核定供水水价计征,公共财政对用水户由“暗补” 变“明补”。二是制定出台节水优惠政策管理办法。采取财政扶持、金融倾斜、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节水减排项目实施。每年从水资源费(税)、超计划加价水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支持企业节水技改、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对实施节水、减污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经核准可按节水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在申请扩大取用水规模时优先考虑。理顺再生水价格体系,促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三是全面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活动。把“节水减污、节水减排、节水增效、节水增粮”作为主要目标,部署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园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公共服务机构、节水型校园、节水小镇等十大节水载体创建活动,将创建情况纳入省对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创建结果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挂钩。

到 2020 年、2030 年,全省正常年份需水量分别降到 263.2 亿立方米、291.1 亿立方米,较现状用水水平减少 26.5亿立方米、65.5 亿立方米;枯水年份(特枯水年份)需水量 270.1 亿立方米、298.5 亿立方米,较现状用水水平减少 26.8 亿立方米、65.7 亿立方米。2050 年后,用水保持稳定水平。

(二)建设坚实大水网,构筑水安全保障基础支撑

建设山东水网,遵循以下基本思路:一是需求导向,以各地对水资源的实际需求作为规划水网工程规模的基本依据。二是全省一体,既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也考虑全省统筹,水资源统一调配,加强省级骨干水网与区域水网连通。三是多源调控,建立“双路引江,多口引黄,省内水源调剂”的全省水资源调配格局,提高供水保障率。四是注重能力建设,调水工程的实际能力,适当大于国家分水指标,以满足特殊情况下应急调水需要。五是利益兼顾,保证水资源调出区生态不受损,并适当受益。遵循上述思路,着力构建“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双路引江、多口引黄、省内水源调剂”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形成“一纵双环,库河水系连通”山东百字型骨干水网;配套完善市县局域水网,以境外水补境内水,以丰年水补枯年水,以余区水补缺区水,保障供水安全。

1、加快省级骨干水网工程建设。近期(2020 年前):一是完成引黄济青工程改扩建,恢复设计输水能力。二是完成黄水东调应急工程建设,将黄河水自麻湾、曹店引黄闸输送至潍坊市潍北第二平原水库。三是开工建设黄水东调应急二期工程,将黄水东调应急工程自潍坊延伸至胶东调水工程宋庄分水闸,与胶东调水工程联合调度,向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年调长江水、黄河水能力达到 11.06 亿立方米。四是论证实施南水北调胶东续建工程,自小清河分洪道子槽引黄济青上节制闸沿引黄济青渠道输水至宋庄分水闸,扩大胶东地区输送长江水、黄河水能力。南水北调胶东续建工程烟台、威海调水方向,利用胶东调水渠道调水;青岛及胶东调水南线方向,自宋庄分水闸新辟输水线路输水至官路水库,而后沿规划的胶东调水南线调水。按照小清河分洪道子槽上下游输水能力相衔接、考虑输水损失以及新增调引部分长江水的思路,南水北调胶东续建工程规划输水能力 43 立方米/ 秒,宋庄分水闸至官路水库新辟输水线路输水能力 39 立方米/秒。力争近期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中期完成建设任务,保障胶东地区长远发展用水需求。五是启动南滨海调水工程前期论证和沟通协调,为开辟长江水入山东第二通道打牢前期基础。规划自韩庄运河或江苏赣榆县将长江水分期输送至日照、青岛两市,输水规模 30 立方米/秒,而后输水至官路水库,与规划的胶东调水南线连接,向即墨、海阳、乳山、荣成等地调水。六是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论证,与山东骨干水网工程和重点调蓄工程统筹考虑,研究确定我省二期引江水量、输水线路等内容。重点论证梁济运河输水复线、鲁北徒骇河输水干线、胶东输水干线等骨干工程布局,统筹谋划鲁北地区、鲁西南地区、鲁中地区和胶东地区配套工程建设,力争长江水供水范围覆盖全省。

中期(2030 年前):一是按国家部署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布设引水配水工程,实现长江水对全省 17 个地市的全覆盖供水,各市均建立双水源甚至多水源供水体系,确保干旱年份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二是论证实施胶东调水南线工程,自官路水库经海阳、乳山,输水至荣成,规划输水能力 14 立方米/秒。三是论证实施济莱连通工程,通过铺设管道,建调蓄水库(新建马头山水库),将莱芜雪野水库与东湖水库连通,干旱年份由东湖水库向马头山水库、雪野水库调引长江水,丰水年份将雪野水库洪水调往东湖水库,实现双向调水、丰枯互补,日调水量约 20 万立方米。四是论证实施沂沭河洪水资源利用北线--“五库连通”工程,连通岸堤、跋山、青峰岭、墙夼、峡山五座水库,相机向峡山及东部区域调水,多年平均调水量 1.55 亿立方米。五是论证实施沂沭河洪水资源利用南线—日临双向调水工程,在临沂市沂河干流和邳苍分洪道处规划建设黄山水库,通过铺设管道并入南滨海调水管道,实现日照、临沂等双向调水,丰水年份由临沂向日照、青岛等地供水,枯水年份通过南滨海调水向临沂调引长江水,规划输水能力 35 立方米/秒。六是论证实施田山一级泵站改造提效工程。通过现有一级总干渠,并新建渠道与沉沙池相连,调水入济平干渠。

远期(2050 年前):在前期论证和综合协调的基础上,择机实施南滨海调水工程,自韩庄运河或江苏赣榆调水至日照巨峰、户部岭水库,后调水至青岛沐官岛水库、官路水库。

2、加快局域水网工程建设。根据全省骨干水网规划布局,指导各市建设库河连通工程,并加强与省级骨干水网的连接,构建布局合理、蓄泄兼筹、丰枯调剂、生态良好的省市县三级水网工程体系,增强水资源联调联配能力。胶东地区,实施烟台引清入沐、瓦善水库—龙泉水库—沁水河水系连通,潍坊引潍入马,日照浔河—傅疃河连通、长城岭水库 —户部岭水库连通等工程。鲁中及鲁西南地区,重点实施济南白云湖—杜张水库、东湖水库—杜张水库和杜张水库—狼猫山水库等东部城区水系连通,泰安引黄济泰,临沂跋山水库—沙沟水库连通、唐村水库—昌里水库—许家崖水库—马庄水库连通,济宁引汶补源入济、引黄西线等工程。鲁北地区,在加大引黄蓄水工程建设的同时,推动建设聊城引卫、引金蓄水补源、京杭运河(聊城段)综合开发及生态水系连通,德州引徒入德、引位入德,滨州土马沙河—秦口河连通、引黄渠道—海河水系河道连通等工程。

3、加快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一是加强枢纽型调蓄工程建设。近期(2020 年前):将峡山水库作为胶东地区调蓄枢纽和战略后备水源地,开展水库可调蓄水量研究论证,协调水库调度运行方式,实施水库对胶东地区外调客水常态化调蓄备用;开展老岚水库论证,老岚水库位于烟台福山区外夹河中游,向烟台市区及周边地区供水,中期尽快开工建设;在临沂市沂河干流和邳苍分洪道处论证建设黄山水库,作为日临双向调水工程调蓄水库。中期(2030 年前):在胶州与高密交界处规划建设官路水库;在威海市荣成与文登交界处的长会口海湾、青龙河下游论证建设长会口水库,向威海市文登区、荣成市、南海新区及乳山市供水;在青岛市黄岛区横河入海口棋子湾内新建沐官岛水库,拦蓄横河、吉利河、白马河入海水量,远期可承接外调长江水,向青岛市黄岛区供水。二是加强区域性蓄水工程建设。胶东地区,重点实施威海龙角山、坤龙邢,烟台里店,日照仕阳、巨峰等大中型水库增容、地下水库、山丘区水库和河道拦蓄工程建设。鲁中及鲁西南地区,加强水库增容、河道拦蓄,重点实施济南白云、埝头水库,武庄、锦绣川、郎猫山水库增容工程,徒骇河黄桥节制闸拦蓄工程,徒骇河故道蓄水工程,枣庄辛庄、周村水库扩容,临沂跋山、唐村、沙沟水库增容,菏泽杨庄集、魏楼平原水库等工程建设。鲁北地区,加强平原水库建设,通过河道扩挖整治实施聊城、滨州徒骇河、马颊河干流蓄水工程等。三是因地制宜利用采矿塌陷地建设平原水库和生态湿地,集蓄雨洪水、矿井疏干排水等,综合发挥塌陷地蓄水、生态等多种功能。四是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提升省内水资源拦蓄调配能力。近期、中期、远期,新增雨洪资源利用能力分别为 8.6 亿立方米、4.3 亿立方米、 4.4 亿立方米。

4、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 建设思路,以集中水源建设、管网改造、水质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构建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水源体系,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效率高、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督体系。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水质净化处理措施,加强后备水源地建设,制定突发供水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农村饮水水质、水量安全。到 2030 年,建立城乡均等、水质达标、水量安全的农村供水体系。

到 2020 年、2030 年,全省正常年份可供水量 260.5 亿立方米、295.1 亿立方米,缺水量 7.2 亿立方米、3.3 亿立方米,缺水率 2.7%、1.2%;枯水年份可供水量 249 亿立方米、 284.3 亿立方米,缺水量 21.2 亿立方米、14.2 亿立方米,缺水率 7.8%、4.7%;特枯水年份可供水量 240.2 亿立方米、 274.1 亿立方米,缺水量 29.9 亿立方米、24.4 亿立方米,缺水率 11.1%、8.2%。正常年份和一般枯水年份基本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特枯水年份,通过申请增加应急水量、加强控水等措施,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也可基本保障。

到 2050 年,全省正常年份和枯水年份均可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满足人民群众对水日益增长的舒适性需求。

(三)强化水灾害防御,建立灾损可控的防洪体系

按照“上拦、中滞、下排”和蓄泄兼筹的思路,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水库、河道和蓄滞洪区为架构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和以海堤为主体的防潮工程体系。

1、强化区域防洪工程建设。到 2020 年:一是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滩区村台建设和长平滩区护城堤建设。二是基本完成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建设、恩县洼滞洪区建设、南四湖湖东堤封闭、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和沿运片邳苍郯新片洼地治理等 5 项工程。南四湖地区整体防洪标准达到 50 年一遇,洼地除涝标准达到 5 年一遇。恩县洼滞洪区达标建设,漳卫新河超标准洪水实现安全分洪。三是力促国家启动实施东平湖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老湖区增容、金山坝达标加固、黄河分洪入湖通道、东平湖洪水南排通道、新湖区隔堤、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工程建设,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尽快奔康致富。

2、强化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河道疏浚、河势控制、护岸护坡、堤顶防汛道路建设等各种措施,突出重点河段、重点区域,推动实施河道防洪治理。2020 年前,基本完成金堤河、支脉河等纳入国家规划的 10 条流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重点河段治理,西张僧河、石家河、巨峰河、绣江河等 107 条流域面积 200-3000 平方公里中小河流、1336 公里重点河段防洪治理,荣成、龙口等 10 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建设,治理段防洪标准提高到 20-50 年一遇,除涝标准提高到 5-10 年一遇;2025 年前,力争完成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防洪治理任务。小清河、东鱼河、洙赵新河、京杭运河等水系治理坚持防洪排涝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航运功能统筹,充分发挥河道的多元载体作用。

3、强化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到 2020 年:一是基本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东周、小王疃、许家崖等 40 座大中型和潍坊唐家店子、烟台清泉埠、临沂老石头等 2013 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观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及时开展安全鉴定,科学组织论证,确有必要的尽快实施除险加固,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废弃。二是完成纳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的曲阜红旗闸、郯城土山拦河闸、山亭青石拦河闸等 40 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到 2025 年,推动实施诸城西见屯、德州大道王闸等纳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的 124 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善管理设施,确保水闸防洪、兴利等功能的正常发挥。

4、强化海堤工程建设。依据《山东省海堤建设规划》,以封闭圈为单元,以沿海海堤、河口海堤和防潮排涝建筑物为重点,统筹考虑防潮减灾、生态景观、滩涂整治等要求,按照统筹发力、确有需要的原则,逐步推动实施滨州潮河- 套儿河、东营潮河-马新河、潍坊寿光弥河分流西、烟台南北长山岛等 95 个岸线防护类海堤建设,加快构建沿海防风暴潮工程体系,确保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沿海 7 市防潮安全。到 2026 年,基本完成纳入《全国海堤建设总体方案》海堤建设项目,新建加固海堤 143.9 公里,达到国家规定防潮标准。到 2030 年,规划新建加固海堤 286 公里,进一步健全沿海风暴潮防御体系。

5、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完成国家规划内 57 个山区县山洪灾害防治巩固提升工程和 65 个平原县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由防汛监测站点和县级平台组成的县级监测预警系统、乡镇到县视频会商系统、预警广播系统,加强省市县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基层防汛人员培训和县乡救生设备配置,建成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基层防汛监测预警能力。到 2030 年前,将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延展到广大乡村。

6、强化防洪减灾应急管理。加强现代化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建设,由市县逐步延伸到所有乡镇和重点水利工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度汛责任制、防汛抗旱督查及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以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工程为重点,完善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具有培训、演练、科普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新型防汛抗旱减灾基地。加强防汛抗旱服务设施建设与设备配置,提升防汛抗旱管理能力。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建设河湖健康发展新格局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围绕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森林湿地建设,加强水资源水环境超载区修复治理,改善河湖和地下水生态环境。

1、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入河湖排污总量管理,优化调整沿河湖排污口、取水口布局,对问题突出、威胁饮水安全或水质严重超标区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全面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实施水源地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修复措施。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各类养殖户。加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河湖库生态调度研究,健全生态用水统筹调配机制。

2、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入落实《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巩固小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 取缔成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以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水污染防治,着力打造调水沿线环湖沿河大生态带,构筑生态屏障,确保南水北调沿线稳定达到国家调水水质要求;实施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努力恢复岸绿、景美、水清、堤固、河畅的水生态环境。积极实施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改善水资源质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禁向地下排放污水。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重点实施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农村清洁示范工程,解决好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等造成的污染问题。

3、加大生态河湖治理力度。统筹考虑水灾害、水生态等问题,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清淤疏浚、截污治污、生态修复、调水引流、控制开发等措施,注重河道生态护岸,避免河道裁弯取直,保持河道蜿蜒性、连续性和断面多样性的自然形态,打造生态河道。加强河道拦蓄、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库河调度,选择部分河道开展生态流量(水位)试点,确定主要河流生态水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为目标,推动实施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塘坝、小湖泊清淤疏浚、植被修复、岸坡整治和河渠连通,建设生态河塘,完善灌排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资源调配、水质改善、防灾减灾和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实施“清河行动”,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为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恢复广大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0 年,新增治理生态河道 700 公里;到 2030 年,新增治理生态河道 1500 公里。

4、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从严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严控水土资源流失。坚持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结合,水源涵养、水土拦蓄和生态防护并重,实施黄泛风沙区预防保护、水源地预防保护、河流源头预防保护和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局部水土流失集中区治理等 7 项工程,打造海绵流域、清洁流域、生态流域、经济流域,进一步增强蓄水保土能力,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建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到 2020 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6300 平方公里;到 2030 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6340 平方公里,全省裸露土地得到覆盖,林草植被得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5、加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的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将我省列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试点,按照“总量控制、节水优先、统筹调配、系统治理” 的原则,大力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充分发挥地下水年际间调蓄能力强的特点,将其作为我省应对特枯及连枯年份的重要水源。实行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限期封闭超采区地下水取水工程,科学开发地热水,逐步核减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与布局,逐步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通过实施雨洪资源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工程,替代和置换超采区地下水水源;通过实施湿地、坑塘、河道拦蓄、地下水库等回灌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的补给量,努力做到“藏水于地”。重点实施鲁西北地区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亚行贷款鲁中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加大水源置换、修复补充等措施实施力度,逐步恢复和提升地下水位,缩小地下水超采区和漏斗区面积。加大沿海海水入侵地下水防治力度,加快实施回灌补源工程、地下水源替代工程、海水入侵拦挡工程等,逐步控制并缩小海水入侵区。

到 2020 年,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压采量 1.82 亿立方米;封存备用深层承压水开采井 1520 眼,永久填埋深层承压水开采井 371 眼,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 2.28 亿立方米。到 2025 年,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封存备用深层承压水开采井 1521 眼,永久填埋深层承压水开采井 371 眼,深层承压水全部压减,压减量 4.55 亿立方米,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全省地下水采补平衡。

6、加大水源涵养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修复,提高国土绿化水平,重点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城乡绿化美化工程等五大林业工程。在鲁中南山区、鲁东丘陵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快宜林荒山、荒坡、荒地、荒滩国土绿化。对 25 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土地、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严重污染的耕地等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以鲁西南、鲁西北和鲁北平原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构建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沿“胶东输水干线生态保护带、黄河生态保护带、省内重要河流生态保护带、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区、胶东半岛水源涵养区、鲁中南山区水土保持区、南四湖、东平湖、海岸线”构建“三带三区两湖一环” 水系生态建设大框架,对周边一定范围内裸露土地进行植树绿化,对退化林分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完善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到 2020 年,完成新造林 600 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 27%;到 2030 年,完成造林 500 万亩,林木绿化率长期稳定在 27%左右。 45 7、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

7、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选择典型区域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对改为他用或功能退化的湿地,采取湿地还原、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生态自然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建设沿河沿湖沿海大生态带。大力建设人工湿地。在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及其他适宜地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截留和降解污染物质,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恢复河湖自然净化功能。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事业单位、大型社区排污口,建设与城市景观相结合的人工湿地,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重点建设现有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快重要湿地区域内新建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对胜利油田等重点地区,开展油污治理、湿地植被恢复及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等工作。

到 2020 年,建立国家、省、市级湿地公园 300 处,湿地合理利用示范区 50 处,建立国家、省、市湿地自然保护区 20 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70%。到 2030 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80%以上,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形成良性有序循环,实现湿地质量和数量同步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效益充分发挥。

8、加大全面实行河长制力度。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解决我省复杂水生态问题的牛鼻子,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组织体系,逐河落实河湖管理和维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深入推进落实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逐步构建主体到位、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监督到位、考核严格、保护有力、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局面,推动实现“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河长制建设总目标。

(五)深化水管理改革,实现治水兴水能力现代化

1、深化水管理体制改革

探索水资源高效管理机制,增强水资源利用效能。

深化全省跨区域调水统一调度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对南水北调、胶东调水、黄水东调以及拟规划建设的省级跨区域调水工程,实施取用水量统一调度、水价统一核算、取用水秩序统一维护以及跨区域调水水事纠纷协调等。制定跨区域调水工程调度运行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保护跨区域调水工程良性运行。

2、深化水管理机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机制改革。

创新建管模式,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法人主体多元化建设管理。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完善水利工程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积极推行建管一体化。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新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推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主体多元化。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建立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考核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财政投资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可由农户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逐步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推动水利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落实,加强水利安全监督队伍、执法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利行业安全发展。

探索建立统一、高效调水机制。南水北调调水基本水费由省财政部门从体制结算中直接扣除。研究建立南水北调调水计量水费周转金,保障南水北调水费正常征缴、工程正常运行。研究落实峡山水库调蓄胶东地区外调客水调水水费和损耗水量水费来源,保障峡山水库胶东地区调蓄枢纽和战略后备水源地常态调蓄运用。建立省级水资源调配资金,统一存蓄、调配节余水权内水量,充分发挥水网调配功能。

3、积极探索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跨流域调水工程长效管护。一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完善农业节水工程体系、落实农田工程管护主体、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反映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的农业供水水价,通过水权确认、节奖超罚、财政补贴等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增产、增效。力争到 2025 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二是加快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统一水价制度,在科学分析供用水量的基础上,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统一水价。省级层面重点实施省级跨流域调水工程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对长江水、黄河水等外调水科学确定供水价格,力争 2020 年前完成。各地先启动试点,在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所有多水源供水区覆盖,到 2025 年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综合水价改革。三是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适时提高水价阶梯标准。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

4、积极探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中的作用,使水权水市场成为解决水问题、化解水矛盾、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内生动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水利工程的,可以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在保障农业用水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近期,重点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关于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意见》,搭建水权交易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 “一市三县”(济宁市、宁津县、东平县、沂源县)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可交易水权范围和类型、交易主体和期限、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交易平台运作规则,探索推行“一卡两价一平台”的农业水权交易模式,为全省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5、积极探索推进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推动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区域协作机制和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方式及协商机制。制订和落实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等涉水经济活动征收水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已破坏的河湖生态系统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建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库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

6、加强行业能力建设

推进人才强水。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不断培育壮大水利干部队伍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全省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水利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积极发挥水利部 “5151”人才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加强省属水利院校建设,加大水利职业教育投入,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建立全省水利系统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强化水安全科技支撑。全面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突破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加紧健全完善优化科技资金投向、促进科技资源整合、推动创新链条融合的体制机制,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集中财政资金开展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科研机构的投入,加大对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信息服务载体的投入,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方向型”创新团队的投入,努力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广泛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和先进装备武装水利行业,引导和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水利管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利信息采集站网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大中小型河流、水库的雨水情监测站网,覆盖粮食主产区、高效经济区和经常受旱区墒情监测站网,覆盖所有市县监测断面、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湖泊、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取水户和大型灌区的水资源监测站网,努力为防汛抗旱减灾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水利信息传输处理站网建设,健全覆盖到县和重点水利工程的全省水利信息化骨干网络,完善水利数据中心,建立跨流域、跨设区市的水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防洪减灾平台与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系统合网。加强综合型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防汛减灾监控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水利工程工情管理四大智能系统,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和集监控、应急、调度、业务、人文等全方位、多角度的水利综合展示视图,完善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提高水利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7、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水。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积极协调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依法为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近期重点推动实施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等省级地方性法规立法,以及小清河管理保护、占用水域补偿、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省政府规章出台。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水利执法设备设施配备,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为重点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落实水政执法巡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坚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水利与公安、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建立健全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加强水事矛盾源头控制和定期排查,建立健全边界水事活动协商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水利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理清和划分省、市、县三级水利事权。完善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清单以外无权力”。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审、并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理顺内部审批流程,编制完善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全面实施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保留、取消、下放和转移事项的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逐项或分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经费预决算、项目安排、水资源配置、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加强水利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水利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把加快水建设、破解水制约、保障水安全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容、推动科学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优先发展的领域,落实各项举措,确保抓出成效。建立统筹解决水问题经常化调度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把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地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的监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发展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任务分工

水安全保障系统复杂,综合性强,是各地区、多领域、多部门的共同责任,需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水利部门重点负责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和水事管理。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水利部门研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林业、物价等部门分别负责海水淡化、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及中水回用、水污染防治、农艺节水、水源涵养及湿地建设、水价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保障建设资金

坚持政府主导,各级均要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多渠道筹措落实水利建设资金,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合理利用各类优惠贷款,鼓励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建设。

(四)确保土地供给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采取地上改地下、明渠改暗渠、清淤抬田、增容挖潜等多种措施,合理规划水利工程布局。加大水利工程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废弃坑塘水库用地。避免将河道等水利工程及管理范围用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省及省以下立项的水利工程,由省里统一安排移民迁建和专项设施复(改)建用地指标。大中型水库水面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不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国家审批立项的水利工程和地方审批的中型水库建设项目,道路、桥梁、生活营区等施工前期准备工程和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

(五)强化项目推进

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水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和战略性规划,市、县两级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编制本区域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程、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和具体时序安排,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与约束力。要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不断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修订完善相关规划,切实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规划定期评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行政审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六)深入宣传引导

各地要牢牢把握山东量缺供弱堪忧的基本省情,深入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进省份经验,加大五水共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五水共治的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做到发展思路按照五水共治来谋划,发展布局围绕五水共治来展开,发展举措聚焦五水共治来制定,发展成效依据五水共治来衡量。加强宣传引导,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省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护水意识和水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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