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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震:乱象亟待清理,土壤修复市场靠的是良心!

分类:行业热点 > 土壤修复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 23:13    作者:来源:《环境经济》    文章来源:

相较于欧美40多年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尚属于发展初期的新兴行业,没有很好的人才队伍和技术储备,更缺乏工程经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土壤修复行业几乎处于“草莽期”,面临多种无法预知的风险。


                                                               
来源:《环境经济》2016(z4):39-41、环境修复论坛

揭开土壤修复市场的“神秘面纱”,我们看到一些乱象已显现出来,需要警惕。

一是无序抢占市场

当前,土壤修复市场规范尚未建立健全,大量没有资质、缺乏经验与责任感的修复公司进入市场。这些公司“没有金刚钻,也揽磁器活”,为了在土壤修复市场“掘金”,在既没专业人才和技术,也没有设备和资金的情况下,凭关系承揽土壤修复工程,甚至先揽到工程再成立修复公司,工程拿到手后转手交给别人去干。工程被层层转包,质量难以保障。

二是恶性低价竞标

土壤修复工程十分费钱,在资金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预期的修复成效很难达到。但当前土壤修复项目招标中存在着恶意压价、低价中标的现象,有的项目报价甚至低于市场成本。例如,某项目地方政府的评估价为48万元,其中成本价40万元,利润8万元。而有的企业报价只有20多万元,最后中标价竟然只有15万元。修复成效可想而知。

三是急于求成

所谓“慢工出细活”,对土壤修复来说更是如此,有些污染场地的修复时间甚至需长达数年。但目前整个修复行业的“节奏”偏快,政府为了及早开发利用污染场地,希望土壤修复工程能立竿见影,往往只给短短数月的修复时间。时间太短、工程进度太快,往往导致很多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修复成了走过场。

四是变身“土方工程”

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有100多种,常用技术也有10多种。土壤修复原本是一项“技术活”,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急于开发污染场地,直接变身“土壤修复承包商”,把污染场地修复变成了普通的“土方工程”,将污染的土壤一换了之。实际上,将污染土壤运送至别的地方进行填埋,是一种污染转移。如果不真正治理这些污染土壤,污染物必将重新进入空气、水和土地,造成填埋地新的污染。

五是只作表层“文章”

早些年,有的企业环境管理要求不高,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污染深度甚至达到地下几米、十几米甚至几十米,污染浓度也远远超过现行有关标准。如北京市宋家庄地铁站所在地原本是一家农药厂,在地铁站施工过程中,当挖掘作业到达地下5米处时,农药厂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竟造成3名工人急性中毒。目前,不少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仅对地下一两米的浅表土壤进行修复,而对地下深层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未采取任何措施。这种修复工程经不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只是做表面文章。

六是“病急乱施医”

由于土壤污染存在巨大的空间差异,我国的土壤修复不能直接照搬国外的工程技术。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技术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水平,缺乏经济有效的土壤修复产业化成熟经验,土壤修复面临修复人才和技术短缺的问题。即使投入大量资金,也会因为当前的修复技术并不能够满足土壤修复工程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导致污染场地修复达不到预期效果。

七是对过程疏于监管

一些土壤修复企业一味追求赶进度、节省成本,施工过程十分粗放,而目前土壤修复工程的监管部门尚不明确,有的项目几乎无人监管,土壤修复甚至造成了二次污染。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修复具有重投资、重技术的行业属性,以及隐蔽性、复杂性、长期性、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难可逆性等特点。总体来看,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存在诸多亟需引起重视的问题,严重制约土壤修复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很多土壤修复项目几乎就是隐藏工程,修复效果好不好看不见、摸不着,其生态环境影响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非专业机构和人士几乎无法参与监督。因此,土壤修复市场要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规范和引导,把土壤修复作为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良心工程来做。

土壤修复靠的是良心,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一是坚持稳步推进,力戒急躁冒进。

新环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应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除了这一规定,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及污染场地修复。受制于人才、技术储备不足和法律法规、监管机制的缺位,污染土壤修复“蛋糕”虽大,但不能盲目乐观。

在现实条件下,土壤修复不宜地毯式大面积铺开,短时间内做大土壤修复产业也不现实,应有选择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工作。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印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近期应以大中城市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目前来看,应对污染土壤建立数字化档案,统一管理,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地采用不同的利用和修复方式,对不同利用方式的土壤坚持不同的修复标准。单就城市污染场地修复来说,也应根据轻重缓急有序安排,优先修复对公众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形成现实影响的、具备较大商业价值的、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工业污染场地。在修复试点中,培育人才、扩大市场,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全面推开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努力形成合力,力避孤军奋战。

一般来说,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方法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但无论采取哪种技术方法,土壤修复涉及房产公司、修复公司、检测公司、各供应商、运输公司、挖掘公司、药剂公司等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公司单独可以完成的;涉及土壤学、农学、生态学、生物地球化学等多学科知识,也不是哪一类专家能单独完成的;涉及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渔业、规划等众多政府部门,更不是哪一个部门能监管好的。

环保部门作为国家规定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牵头部门,应切忌大包大揽,力避孤军奋战。要着力构建多部门参与、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污染土壤修复监督与管理体系,从而保障污染土壤修复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力戒放任市场。

要构建富有成效的土壤修复监管机制,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土壤修复项目从监测、场地调查、方案设计、工程实施、项目验收等全流程监管。要创新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并行的双监理机制,注重环境风险管控,阻止污染物再次迁移转换。经过修复的土壤,应待第三方检测通过后,再进行回填,严防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保证修复工程对人体健康、水体没有影响。

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自觉做良心工程。要构建并严格执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出台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办法。要构建土壤修复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退出,实行多部门联动激励惩戒,将社会责任感不强、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有的要永远逐出土壤修复市场。

四是组织事后评估,严防事毕祸在。

要本着“一次修复永久负责”的精神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要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污染土壤修复结果进行检测认定,将其作为整个修复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专家团队检测认定修复是否符合标准,并由专家在书面结论上签字。同时,应明确专家对自己作出的结论负责,甚至对自己的签字负民事和刑事责任,以避免专家验收环节“放水”,确保污染土壤修复不煮“夹生饭”、不走过场,确保凡是通过专家验收的修复场地都能放心利用。


来源:《环境经济》2016 (z4) :39-41 原标题:土壤修复市场乱象亟待清理  。本文摘取了该文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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