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联网  邮箱
智能模糊搜索

智能模糊搜索

仅搜索标题

国家能源局多个重磅政策出台,可再生能源领域迎来强制绿色时代。

分类:固废观察 > 热点观察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7日 10:16    作者:固废观察    文章来源:

2018年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布《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含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投资经营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

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4月2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初步计划将于今年上半年发布。

两大重磅政策无疑给可再生能源行业带来重大利好。

                                       来源:能源杂志、中国能源局等

政策一: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


降低开发成本

 减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费。各地区能源管理部门应编制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与相关土地利用、农牧林业、生态环保等规划衔接,优先利用未利用土地,鼓励按复合型方式用地,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土地等场址相关成本。

 通过绿色金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绿色金融体系,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建立符合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信用评级和风险管控体系,对信用良好的投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给予还贷灵活性。

制止纠正乱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相关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费用,不得强行要求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获取项目配置资格的同时对当地其他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将风电、光伏发电指标与任何无直接关系的项目捆绑安排,不得强行从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取收益用于其他用途。

激发市场活力

 创新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机制,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政府服务。鼓励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可再生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在落实项目建设外部条件后,采取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

加强政策落实和监管。国家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法规政策执行监测评价机制,将相关法规政策执行和优化政府服务列入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预警机制的监测评价范围。

减少可再生能源项目物流成本。鼓励各地区公路管理机构要强化风机超大部件运输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大件运输行政许可服务水平。鼓励各地区对秸秆储存给予政策支持。 

以下为全文



政策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地


文件导读

1、什么时候开始考核?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征求意见稿中给出了2018年和2020年各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比例。因此,在正式文件下发后,2018年起将由国家能源局执行对各省级行政区的考核。

2、为什么要实施强制配额?

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6亿千瓦以上,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已从过去技术装备和开发建设能力方面的约束,转变为市场和体制方面的制约,突出体现为当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困难。

为了确保完成国家制定的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和2030年分别达到15%和20%的目标,必须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配额。

3、谁是被考核对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

同时,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拥有燃煤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承担的配额指标应高于所在省级区域的配额指标。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自备电厂拒绝承担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导致补贴缺口逐渐增大。国家能源局的这一项要求,不排除有对过去拖欠的补贴进行补偿性征收的意味。

4、水电是否参与考核?

第十六条规定,对常规水电电量核发水电证书,仅用于总量配额考核,不可用于非水配额考核。由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存在一定差距(如北京市两项指标要求为11%和10.5%),因此,留给相关市场主体用水电填补配额指标的量较为有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主要是风电、光伏)才是完成配额要求的主体。

5、保证强制配额顺利实施的方式?

1)跨省输送电时,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送受电协议应明确其中可再生能源最低送受电量。

2)在市场机制无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充分利用时,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

6、配额未完成会有哪些后果?

1)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开展的能源类示范称号等措施,按区域限批其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

2)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核减其下一年度市场交易电量,或取消其参与下一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的资格。对拒不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违反可再生能源配额实施有关规定的企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从去年十九大报告到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央多次明确表示要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下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到今年两会一结束,国家能源局立即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配额制在酝酿十年之后,总算与市场见面了。

配额制出台正当时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第一问题是限电问题,补贴问题尚在其次。因为一旦限电,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且无法追溯。不像火电,上半年停机,下半年满发。因此,在生态环境修复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双重压力下,能源主管部门首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应发尽发。而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行政手段、电网协调和用户各方的配合。配额制是为解决限电而来,在过去漫长的时间里几易其稿,而此次文件最重要的就是明确了未来市场的责任主体,即分别考核行政单位和市场主体。

行政单位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市场主体包括各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市场主体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的实施。发电企业不承担配额制的义务,仅需要配合电网企业完成配额。这从根本上理顺了电力市场中,带绿色属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应该获得何种地位及如何参与交易。


笔者认为:解决限电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输送线路具备送电条件;另一个是送端市场存在需求,愿意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而条件一经具备,电网企业通过现有的特高压通道,完全具备把西部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出来的能力。障碍出在条件二,当前电力市场是供应宽松模式,大量东部地区明里暗里表示将发展本地电源,尽量将外送电拒之门外。

因此配额制,就是要求配额义务主体通过提交足额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唯一凭证,以此来打通再生能源电力由西向东的输送通道。东部地区依靠自身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可能性很小,必须敞开接纳西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所以此次的可再生能源证书与之前的绿证也有根本的不同,前者只作为是记录计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产、消纳和交易的载体,补贴问题再通过其他办法解决。后者作为自愿交易的证书,承担替代补贴的任务。

全新行情呼之欲出

配额制带来第一个新的市场行情,是省间绿电的通道或者交易将迅速打通。在省间电力交易中,可再生能源电力将有优先的市场需求,甚至还将有特殊的市场价格。同等价格下,受端省份肯定是优先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这将改变电力输出省份的电源投资结构。对于电源输出省份,由于他们的配额指标普遍较高,首要任务是保证自己配额的完成,有富余的配额再输出到其他省份。另外,随着配额制指标的不断提高,有条件的省份要加大可再生能源的装机总量才能不断保持优势地位。

配额制带来的第二个新的市场行情,是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中将可以自主选择电源品种,并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电力。由于配额制同时考核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这些大的电力用户在未来的采购中也同样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电力。我国电力市场由三大电网企业统购统销,对于电力用户来讲,原本只需闭着眼睛采购,无需知道电从哪里来。但这种局面,客户并不满意,客户希望能够选择电源种类,有自己的选择偏好,至于实现这个选择要花多少钱,这就是可以谈的生意了。但是,选择权要给客户才行。那么配额制及之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其他一系列文件,就是为了让客户有选择权。

配额制带来的第三个新的市场行情,是灵活电源及储能等技术需求将明显加速布局。随着可再生能源在装机比例中上升,在输送电力比例中上升,那么配套的管理需求也将明显上升。现在的电力市场仍然没有容量电价等辅助管理设计,在可再生等波动电源处于较低比例时,电网尚可以维持。随着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出现商业化的辅助服务市场。至于谁最后为辅助服务买单,肯定是全体电力消费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费用的上升,在可预见的未来,可再生能源成本比火电低是清晰的趋势,只要能理顺市场机制,允许客户自由选择电源,那么火电的退出将比我们想象的要快。

综合以上三点市场行情来看,最强主导还是要求电力用户来完成配额。放眼全球,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没有争议的主旋律,许多跨国集团都宣布了自己的可再生能源或者低碳发展目标。在中国,希望直接采购绿电而不可得的情况肯定要改变,直接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主体将逐步从大用户推广至所有的电力用户,甚至居民用户对绿色电力的需求也是明确且强烈的。

而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国长期强调煤电为主的电力结构主要还是经济角度来考虑。随着技术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必然逐步超过煤电等化石能源品种,在达到临界点之后,技术必然推动商业模式和需求的改变。这些变化已经切实的发生在交通、通讯等传统基础服务领域,电力作为更底层的社会基础服务,改变来的会晚一些,但也会更猛烈一些。


来源:固废观察

特此声明:
1.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 请文章来源方确保投稿文章内容及其附属图片无版权争议问题,如发生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文章来源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内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益。